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标准条件
一、六安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标准条件:
申报企业须符合《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要求,并认真填写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印章。
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除了满足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等基本条件之外,还应满足
1、“专”,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二十或安徽前十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
2、“精”,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
3、“特”,企业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
4、“新”,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
二、六安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工作要求条件:
1. 申报企业对照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县区经信委提出申请。由县区经信委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后,行文上报。
2. 请各县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调研,严格把关,确保把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来。
3. 经认定公布的“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省中小企业运行信息直报系统,企业应指派专人按月填报运行监测数据,各县区应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项目。
4. 请各县区将推荐文件、申报材料电子档及纸质(1份),于制定时间前报送市经信委中小企业。
申报企业须符合《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要求,并认真填写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印章。
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除了满足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等基本条件之外,还应满足
1、“专”,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二十或安徽前十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
2、“精”,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
3、“特”,企业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
4、“新”,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
二、六安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工作要求条件:
1. 申报企业对照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县区经信委提出申请。由县区经信委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后,行文上报。
2. 请各县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调研,严格把关,确保把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来。
3. 经认定公布的“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省中小企业运行信息直报系统,企业应指派专人按月填报运行监测数据,各县区应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项目。
4. 请各县区将推荐文件、申报材料电子档及纸质(1份),于制定时间前报送市经信委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