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

点击搜索

发布

起陆教育是真是假 食物中毒的处理

区域:
柳州 > 融水
类别:
营养师培训
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鸿翔名苑小区10栋3号商服
5.食物中毒的处理

食物中毒发生后,即面临对病人、单位、食品、现场和责任的处理问题,进行各项处理   的目的是防止所造成的危害进一步扩大,也是为了预防今后类似食物中毒的发生,是一项技   术性很强,政策性也很强的工作,处理原则包括以下 4 个方面。
1)病人的处理

对病人要采取紧急处理,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具体的处理包括:①停止食用   有毒食品;②采集病人的标本,以备送检;③对病人的急救,主要包括急救(催吐、洗   胃和灌肠)、对症和特殊。
2)有毒食品的处理

有毒食品可能剩余很少,也可能很多,处理包括:①保护现场、封存有毒食品或疑似有毒食品;②追回已售出的有毒食品或疑似有毒食品;③对有毒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3)中毒场所的处理

要根据不同的有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主要包括:①接触过有毒食品的炊具、食具、容器和设备等,应予煮沸或蒸气,或用热碱水、0.2%~0.5%漂白粉溶液浸泡擦洗;②对病人的排泄物用 20%石灰乳或漂白粉溶液;③中毒环境现场, 在必要时进行室内外彻底地卫生清理,以 0.5%漂白粉溶液冲刷地面。属于化学性食物中毒,对包装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应销毁或改作非食用用具。
4)责任处理

食物中毒,尤其是造成重大人员伤残死亡的食物中毒,要进行严肃的法律责任处理。要依据《食品卫生法》和各有关具体法规,对造成食物中毒的个人或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理。   在提出处理意见时,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条文并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查看更多柳州职业培训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689284)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