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编辑评职称用学术专著出版_征集主编合著要求
主任(主任编辑):
4.独立撰写并出版传播类专著1部(10万字以上),或合著并出版传播类专著2部(个人撰写12万字以上)。市(州)及以下的申报人员,独立撰写并出版传播类专著1部(8万字以上),或合著并出版传播类专著2部(个人撰写10万字以上)。
高级(高级编辑):
4.独立撰写并出版专著1部(12万字以上),或合著并出版专著2部(个人撰写15万字以上)。市(州)及以下的申报人员,独立撰写并出版专著1部(10万字以上),或合著并出版专著2部(个人撰写12万字以上)。
附则:
本条件所称“传播类专著”是指正式出版的有标准书号ISBN978—7和在版编目(CIP数据)的传播类著作,不包括个人作品“汇编”“选编”“文集”等成果。
专业学术专著:
《*******编辑出版学*****》
《数字媒体*******》
《采编****》
《当代广播******技术》
《新媒体****中国电视文化节目*****》
《电视艺术*****》
《大数据****业***》
《***无线电****》
《新媒体时代*****发展研究》
《古典文学***《红楼梦》**传播学研究》
《广播电台主持人*******》
国内独立ISBN书号+CIP数据核字号,征集主编(3人)、副主编合作出书。省级以上出版社,国家出版总署可查,24年、25年评职称适用。
4.独立撰写并出版传播类专著1部(10万字以上),或合著并出版传播类专著2部(个人撰写12万字以上)。市(州)及以下的申报人员,独立撰写并出版传播类专著1部(8万字以上),或合著并出版传播类专著2部(个人撰写10万字以上)。
高级(高级编辑):
4.独立撰写并出版专著1部(12万字以上),或合著并出版专著2部(个人撰写15万字以上)。市(州)及以下的申报人员,独立撰写并出版专著1部(10万字以上),或合著并出版专著2部(个人撰写12万字以上)。
附则:
本条件所称“传播类专著”是指正式出版的有标准书号ISBN978—7和在版编目(CIP数据)的传播类著作,不包括个人作品“汇编”“选编”“文集”等成果。
专业学术专著:
《*******编辑出版学*****》
《数字媒体*******》
《采编****》
《当代广播******技术》
《新媒体****中国电视文化节目*****》
《电视艺术*****》
《大数据****业***》
《***无线电****》
《新媒体时代*****发展研究》
《古典文学***《红楼梦》**传播学研究》
《广播电台主持人*******》
国内独立ISBN书号+CIP数据核字号,征集主编(3人)、副主编合作出书。省级以上出版社,国家出版总署可查,24年、25年评职称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