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的工作要求
工作要求
①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③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④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参加复审培训并通过考核,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⑤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收缴《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其证件自动失效。(一)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二)涂改、转借或转让《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三)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四)调离本工种或因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本特种作业的。
①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③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④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参加复审培训并通过考核,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⑤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收缴《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其证件自动失效。(一)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二)涂改、转借或转让《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三)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四)调离本工种或因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本特种作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