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梦教育中级职称
2018年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须知:
1、毕业证书原件: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满1年;大专毕业满3年;中专毕业满5年评助理工程师。(另外所有文科生转评助理工程师时工龄翻一倍计算)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3、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4张。
4、个人简历表一份(学习+实习情况)
5、发证机关: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改革办公室。
二、关于报送2018年度工程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甘肃省职改办要求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工程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拟定于2018年12月召开,同时工程师任职资格,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省人力资源市场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省级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非公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的从业人员;
(三)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在编人员;
(四)其他人员。
二、评审条件
(二)工程师:正常晋升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全省工程系列(专业)的任职条件,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并提交一篇由本人撰写、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三)破格晋升人员:破格申报人员必须符合《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第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评审要求
(一)根据省职改办《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办法》(甘职改办〔2001〕12号),经省职改办审查通过的评审高级工程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答辩。
(二)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6〕44号文件),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公示,实行用人单位推荐上报前公示和评委会评审结束后、任职资格文件下发前公示的二次公示办法。
(三)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7〕32号),从2017年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全省职称评审申报的必要条件。
(四)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改进职称服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268号)从2018年起,持有外省(市、自治区)、国家部委、中央企业集团证书人员和持有部队职称证书的军队转业干部到我省工作后,不再换发我省职称资格证书。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可根据其持有的职称资格证书、评审表(定职表)、资格文件和相关学历证书等审核后予以认定,并作为聘任(用)和晋升的依据。晋升时,用人单位从个人档案中复印评审表(定职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作为各级审核依据。
(五)根据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对在职称评审中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追究责任。
四、报送材料、时间及联系方式
1、申报人员须报送下列材料:《甘肃省职称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三份,《甘肃省申报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二十五份;学历证明(根据省职改办《甘肃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职称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甘职改办〔2018〕17号,可通过网络等手段查证核实的学历、学位证明,不再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原件。2003年以前的毕业证明和军队院校、党校等无法从学信网、学位网上查询的学历、学位信息,仍需要提供原件),现任专业资格证书,论文原件(论文发表的刊物如改刊、更名等,本人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各类成果资料和获奖证书原件,推荐单位公示报告,档案在全民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供相关证明,破格人员需填写《破格晋升人员审查登记表》一式
1、毕业证书原件: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满1年;大专毕业满3年;中专毕业满5年评助理工程师。(另外所有文科生转评助理工程师时工龄翻一倍计算)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3、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4张。
4、个人简历表一份(学习+实习情况)
5、发证机关: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改革办公室。
二、关于报送2018年度工程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甘肃省职改办要求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工程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拟定于2018年12月召开,同时工程师任职资格,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省人力资源市场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省级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非公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的从业人员;
(三)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在编人员;
(四)其他人员。
二、评审条件
(二)工程师:正常晋升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全省工程系列(专业)的任职条件,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并提交一篇由本人撰写、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三)破格晋升人员:破格申报人员必须符合《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第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评审要求
(一)根据省职改办《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办法》(甘职改办〔2001〕12号),经省职改办审查通过的评审高级工程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答辩。
(二)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6〕44号文件),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公示,实行用人单位推荐上报前公示和评委会评审结束后、任职资格文件下发前公示的二次公示办法。
(三)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7〕32号),从2017年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全省职称评审申报的必要条件。
(四)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改进职称服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268号)从2018年起,持有外省(市、自治区)、国家部委、中央企业集团证书人员和持有部队职称证书的军队转业干部到我省工作后,不再换发我省职称资格证书。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可根据其持有的职称资格证书、评审表(定职表)、资格文件和相关学历证书等审核后予以认定,并作为聘任(用)和晋升的依据。晋升时,用人单位从个人档案中复印评审表(定职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作为各级审核依据。
(五)根据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对在职称评审中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追究责任。
四、报送材料、时间及联系方式
1、申报人员须报送下列材料:《甘肃省职称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三份,《甘肃省申报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二十五份;学历证明(根据省职改办《甘肃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职称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甘职改办〔2018〕17号,可通过网络等手段查证核实的学历、学位证明,不再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原件。2003年以前的毕业证明和军队院校、党校等无法从学信网、学位网上查询的学历、学位信息,仍需要提供原件),现任专业资格证书,论文原件(论文发表的刊物如改刊、更名等,本人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各类成果资料和获奖证书原件,推荐单位公示报告,档案在全民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供相关证明,破格人员需填写《破格晋升人员审查登记表》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