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和县51.62亩商住用地拍卖出让公告
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和国土告字[2014]15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县政府批准,拟公开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用地
性质 出让面积
(平方米) 出让
年期
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出让起始价(万元) 竞卖保证金(万元) 开竣工保证金(万元) 竞卖准备(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和土出[2015]3号 海峰路与禹锡路交叉口东南侧 商服
住宅 34410.4(约51.62亩)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2.2
≥1.8 ≤30% ≥35%
7000
3500
350
30
二、竞买须知
1、竞买人资格: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原件。
2、申请人应自觉履行缴纳开竣工保证金义务,在报名竞买时按出让起始价的5%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按期开工后退还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50%;按期竣工后退还全部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未按期开竣工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地块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地块,也可联系出让人或者拍卖人进行现场踏勘。有意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19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开竣工保证金、竞卖准备金,2015年1月19日17时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提交竞买相关材料,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月19日17时30分前确认地块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
根据竞买人报名登记情况确定出让方式,3人或以上采用拍卖方式,拍卖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下午15时。本次出让的地块若竞买申请人不足3人,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并继续接受报名,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开竣工保证金、竞卖准备金的截止时间延至2015年1月28日下午17时。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时不再重新公告。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月29日下午17时确认挂牌出让地块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1月30日下午15时。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认竞得人。
拍卖、挂牌地点在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五、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请于2014年12月31日起到和县国土资源局获取。
联系地址:
和县国土资源局 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安徽汉海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经理
:15386883691
和县国土资源局
安徽汉海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