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职称论文发表
第十一条 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
申报卫生副高级资格评审前,须参加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申报评审专业须与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专业一致。
第十二条 工作业绩要求。
(一)病历和专题报告。设病床的医疗机构临床医师,须提交本人任现职期间(持)的原始病历复印件3份(不同年度各1份)。其他申报人员须提交专题报告2份。
(二)申报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任现职期内须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因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或在参与重大医疗卫生保障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1次;
2.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
3.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编制已颁布实施的国家卫生行业标准或省级卫生行业地方标准1项;
4.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3位)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1位)3项(以专利证书为准);
5.在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政务微信或正式发行的期刊、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科普文章5篇,每篇不少于1200字;
6.本专业论文代表作2篇(SCI、《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核心版)》收录期刊本专业论文不少于1篇);
7.参与(排名前5位)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排名前3位)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申报卫生副高级资格评审前,须参加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申报评审专业须与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专业一致。
第十二条 工作业绩要求。
(一)病历和专题报告。设病床的医疗机构临床医师,须提交本人任现职期间(持)的原始病历复印件3份(不同年度各1份)。其他申报人员须提交专题报告2份。
(二)申报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任现职期内须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因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或在参与重大医疗卫生保障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1次;
2.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
3.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编制已颁布实施的国家卫生行业标准或省级卫生行业地方标准1项;
4.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3位)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1位)3项(以专利证书为准);
5.在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政务微信或正式发行的期刊、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科普文章5篇,每篇不少于1200字;
6.本专业论文代表作2篇(SCI、《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核心版)》收录期刊本专业论文不少于1篇);
7.参与(排名前5位)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排名前3位)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