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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律所   便宜的工抵房到底能不能买

区域:
南充 > 顺庆
类别:
其他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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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春天写字楼9层
四川百柯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6年5月5日,是经四川省司法厅核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伊始,本所就秉承“审慎、理性、严谨”以及“为当事人谋取大法律利益”的服务理念,坚持专业化、品牌化的发展方向。在快速成长壮大的过程中,百柯律师事务所以、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各阶层、各领域客户的广泛赞誉。

今天给大家讲讲“工抵房”相关的法律知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房产开发商无法以货币形式支付工程款,便将部分房屋折算价格交给施工方用以冲抵工程款,这些房子就叫“工抵房”。这类房子往往价格较为便宜,会吸引到部分购房者去购买。

近接了一个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因购买“工抵房”的手续十分不完善,陷入“钱房两失”的风险中。

案件情况是这样的:开发商和承包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用一套房屋抵应付工程款,但未明确房号。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方便找到购房人,承诺以优惠价格卖房给他,之后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备案登记之后,便将房款直接支付给了承包方。现开发商因与承包方产生了结算纠纷,便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向购房人主张未付房款以及付款的违约责任诉至法院,购房人却认为这本就是几方商谈好的事情,他不理解为什么会这样。

当然,这个事情根源的地方在于:承包方和购房人是好朋友,好朋友之间很多时候就把手续上的事情直接忽略。除了本案,实际中还有很多因为熟人产生的纠纷,诸如借钱不打借条,借名买房不写协议,共同投资做生意只转账就完事了……(小剧场)啊哈~一声朋友大过天!

咳咳,扯远了……购买工抵房,房子没有过户到承包方名下,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正确的。因为此时的产权人仍然是开发商。应当注意的是,几方已经商定好的真实的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一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款中写清楚,口头承诺不可信,书面合同才是依据。并且房款也应当支付到开发商的监管账户中,同时要求开发商出具收款收据,载明房屋性质为工抵房。

如果像本案一样,绕过开发商的话,开发商一旦跟抵款方之间产生纠纷,完全可以翻脸不认账拿着房屋买卖合同起诉,并且实践中也不能排除承包方或者材料商卷款跑路的风险。

综上所述,“工抵房”能买,但一定要主要手续齐备。同时把握以下原则:

一、查看房屋五证是否齐全。

二、弄清楚房屋的产权人是谁,一定要与产权人直接签订买卖合同。

三、查清房子是否存在抵押。若有,了解抵押权人是谁,以及什么时候可以解押,什么时候可以登记备案;(此类房屋风险大,不建议购买)

四、签合同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签订书面合同没有走形式这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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