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劳动关系协调师
[职业概况]:
劳动关系协调员(师),系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8年2月29日(劳社厅发【2008】5号文)发布实施的国家职业资格,川人社办(2013)174号文件,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是从事劳动标准的宣传和实施管理以及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协调、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的人员,是企业和员工之间关系的“润滑剂”,可以促进企业和员工之间劳动关系的和谐,使企业健康发展。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员(师)的需求越来越大。在建设“幸福四川”及“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的方针指引下,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培训项目在该职业资格标准颁布两年后,经多方努力终于得以落户南充。 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将是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指导师”等成为新兴的备受追捧的热门职业之一。预计5年内,四川将有超过10万人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资格认证,全省企业建立起一支规范化、专业化的劳动关系管理人员队伍。
[培训优势]:
1.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是国家公布的新职业,南充将率先试点举办本职业首次国家职业资格鉴定。首次开考,极易通过。
2. 该职业将逐步实行就业准入制度,所有从事劳动关系管理的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3. 它是从事人力资源和劳动关系工作之人士在劳动关系领域专业能力的有力证明。
[培训对象]:
1.政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从事劳动关系协调人员;
2.各企事业、社会团体、社区街道办等单位中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
3.企业人力资源总监(或分管劳动人事工作的副总经理)、工会(或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及助理(或人事部主任、主管、劳资处处长、科长、主管、办公室主任及助理)、办公室以及其他从事人事、行政管理、或专门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职员。
4.大学毕业生或即将毕业者有志于从事劳动关系协调的人员;
5.其他有志于从事劳动关系协调的社会人士。
[报考条件]:
(一)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 具有大专毕业证书
b. 取得高中、中专学历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
c.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大四学生
(二)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需具备一下条件之一):
a.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5年即可
b. 取得初中、高中、大专学历后,13年即可
c.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d. 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三)劳动关系协调师一级(需具备一下条件之一):
a. 初中或高中毕业19年即可
b. 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接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c.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13年
d.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以上
获得一级证书后,可获得社保补贴,或者单位养老金、工资福利补贴
[报名提交证件资料]:
填写《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鉴定个人申报表》,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2) 学历文凭复印件;
(3) 大一寸蓝底光面照片4张;
(4)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
(5)工作年限证明;
(6)填写《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资格鉴定个人申报表》
[考试内容]:根据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六大职业功能模块进行授课。主要包括以下六方面内容:
(一)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二)劳动合同管理;
(三)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四)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五)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
(六)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培训方式]:
实行远程网络培训和集中考前面授辅导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学员报名后即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提供技术支持的“国嘉网络学堂远程教学平台” 按照规定学时进行学习,通过授课教师的视频传递与辅导、案例分析、作业布置、点评等方法完成学习任务。考前安排集中面授培训一次。
[考试时间]:考试每年二次,分上半年和下半年, 5月中旬与11月中旬
[考试方式]:分理论和技能考试,两张试卷:理论知识及技能操作,均为闭卷书面作答,二级需要提交论文,无需答辩;
理论考试:基础知识+理论知识六大模块,100分共125道题(考试形式全部为选择题目包括单选和多选题)
技能操作:100分,理论知识+技能操作,书面答题,四种题型:简答题,、案例分析、方案设计。
论文撰写与答辩:三级无需提交论文,二级考前一个半月提交,字数3000-5000字左右,暂无需答辩。一级上午考理论与技能,下午考综合评审;
[培训费用]:
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四川省收费标准: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培训、教材费: 1900元/人;鉴定费: 310
元/人(依据四川省职业鉴定收费标准收取)。
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培训费: 2300元/人;鉴定费:670元
/人(依据四川省职业鉴定收费标准收取)。
劳动关系协调师(一级)培训费: 3200元/人;鉴定费:770元
/人(依据四川省职业鉴定收费标准收取)。
劳动关系协调员(师),系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8年2月29日(劳社厅发【2008】5号文)发布实施的国家职业资格,川人社办(2013)174号文件,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是从事劳动标准的宣传和实施管理以及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协调、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的人员,是企业和员工之间关系的“润滑剂”,可以促进企业和员工之间劳动关系的和谐,使企业健康发展。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员(师)的需求越来越大。在建设“幸福四川”及“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的方针指引下,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培训项目在该职业资格标准颁布两年后,经多方努力终于得以落户南充。 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将是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指导师”等成为新兴的备受追捧的热门职业之一。预计5年内,四川将有超过10万人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资格认证,全省企业建立起一支规范化、专业化的劳动关系管理人员队伍。
[培训优势]:
1.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是国家公布的新职业,南充将率先试点举办本职业首次国家职业资格鉴定。首次开考,极易通过。
2. 该职业将逐步实行就业准入制度,所有从事劳动关系管理的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3. 它是从事人力资源和劳动关系工作之人士在劳动关系领域专业能力的有力证明。
[培训对象]:
1.政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从事劳动关系协调人员;
2.各企事业、社会团体、社区街道办等单位中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
3.企业人力资源总监(或分管劳动人事工作的副总经理)、工会(或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及助理(或人事部主任、主管、劳资处处长、科长、主管、办公室主任及助理)、办公室以及其他从事人事、行政管理、或专门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职员。
4.大学毕业生或即将毕业者有志于从事劳动关系协调的人员;
5.其他有志于从事劳动关系协调的社会人士。
[报考条件]:
(一)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 具有大专毕业证书
b. 取得高中、中专学历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
c.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大四学生
(二)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需具备一下条件之一):
a.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5年即可
b. 取得初中、高中、大专学历后,13年即可
c.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d. 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三)劳动关系协调师一级(需具备一下条件之一):
a. 初中或高中毕业19年即可
b. 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接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c.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13年
d.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以上
获得一级证书后,可获得社保补贴,或者单位养老金、工资福利补贴
[报名提交证件资料]:
填写《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鉴定个人申报表》,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2) 学历文凭复印件;
(3) 大一寸蓝底光面照片4张;
(4)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
(5)工作年限证明;
(6)填写《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资格鉴定个人申报表》
[考试内容]:根据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六大职业功能模块进行授课。主要包括以下六方面内容:
(一)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二)劳动合同管理;
(三)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四)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五)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
(六)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培训方式]:
实行远程网络培训和集中考前面授辅导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学员报名后即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提供技术支持的“国嘉网络学堂远程教学平台” 按照规定学时进行学习,通过授课教师的视频传递与辅导、案例分析、作业布置、点评等方法完成学习任务。考前安排集中面授培训一次。
[考试时间]:考试每年二次,分上半年和下半年, 5月中旬与11月中旬
[考试方式]:分理论和技能考试,两张试卷:理论知识及技能操作,均为闭卷书面作答,二级需要提交论文,无需答辩;
理论考试:基础知识+理论知识六大模块,100分共125道题(考试形式全部为选择题目包括单选和多选题)
技能操作:100分,理论知识+技能操作,书面答题,四种题型:简答题,、案例分析、方案设计。
论文撰写与答辩:三级无需提交论文,二级考前一个半月提交,字数3000-5000字左右,暂无需答辩。一级上午考理论与技能,下午考综合评审;
[培训费用]:
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四川省收费标准: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培训、教材费: 1900元/人;鉴定费: 310
元/人(依据四川省职业鉴定收费标准收取)。
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培训费: 2300元/人;鉴定费:670元
/人(依据四川省职业鉴定收费标准收取)。
劳动关系协调师(一级)培训费: 3200元/人;鉴定费:770元
/人(依据四川省职业鉴定收费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