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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哪些纳税人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区域:
宁波 > 江东 > 东柳
类别:
公司注册
地址:
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269号世纪龙腾南楼415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办而未办工商营业执照,或不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需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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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269号世纪龙腾南楼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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