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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个体户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

区域:
南昌 > 东湖 > 大院
类别:
办证咨询
地址:
红谷滩区会展路999号万达广场A3栋1709室

依据: 1、《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4、《湖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从事食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常经营
申请范围: 从事食品、餐饮服务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自产食品 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类)需要的材料如下:
1、      食品经营的设备设施布局经营场所平面图
2、      餐饮经营相适应的操作流程
3、      餐饮服务经营者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支付
4、      从业人员的健康证
5、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主体资格证(营业执照不需提供)
6、      大型、特大型餐饮服务经营者,中央厨房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需提供《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7、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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