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代办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南昌市代办办学证
我司在南昌市教育培训办学资质领域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与政府相关部门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业内卓越的服务能力,对于场地条件、消防要求、师资力量、环评、验资、现场检查等关键环节具有良好的把控能力,已成功为南昌市多家培训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解决了培训机构发展的后顾之忧。工商局、民政局联合颁布明确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法人注册地实际使用的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其依法设立的教学点实际使用的办学场所面积执行此标准;办学场所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地下室等。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地下室等
指导标准提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法人注册地实际使用的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其依法设立的教学点实际使用的办学场所面积执行此标准。其中,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的2/3,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招生对象为中小学生的,办学场地楼层及教学用房设置条件参照《中小学设计规范》执行。
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其他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要求,并经公安消防机关检查验收。
招收寄宿学员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其生均宿舍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且应当配备与寄宿学员规模相匹配的阅览、生活与运动场所,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配备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办学项目和办学规模配备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具有法定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的专兼职教师,专职教师数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1/4,其中单个教学场所的专职教师应当不少于3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为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辅导提供场地等条件。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当具有教师资格或相应的资格、资质。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不得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学前教育阶段不得进行小学化(课程)教育。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当选用与其培训项目及培训计划相匹配的教材,所有教材均需报审批部门备案。
为便于操作,目前申请设立分公司的,各审批部门按原有程序执行。待《管理办法》生效后,本区(县)范围内设立分公司的,由审批部门备案。跨区设立分公司的,需经审批部门备案后,到拟设立分公司所在地审批部门备案。分公司不再发放《办学许可证》,但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前,必须取得齐全的手续,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备案表原件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
申办者应提交的材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可由由我司办理,可以核准的名称包括:文化、艺术、围棋、专修、进修、舞蹈、美语、英语、儿童潜能、早教、素质教育、国学、特殊教育等,也可以直接核准学校名称为教育培训中心或教育培训学校,学校格式一般为南昌市某某区某某教育培训学校
2.可行性申请报告:我公司来根据你的情况来撰写。
3.举办者的资质材料:
4.学校决策机构(即理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5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资料:
5.学校办学章程(我司根据你学校的情况来编写);
6.学校负责人(校长)材料:学校负责人聘用协议书(明确负责人的责权利,决策机构全体成员签名)、、,简历、学历证(大专以上)、校长资格证、政审材料等);
7.教职工花名册(含专兼职教师、财会人员、管理人员等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是否为在职人员、现任职务等信息)及按花名册顺序排列的教职工个人资料(教师:教师资格证、技术职称证、、学历证;财务人员:会计证、、学历证;其他管理人员的、学历证。);劳动聘用合同;聘任单位在职人员的,提供所在单位同意书。(专职教师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1/3)
8.学校管理制度(我司编写);
9.教学计划(我司编写);
10.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清单 (我司提供格式);
11.办学场地材料:办学场地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租赁合同(经过公证或同时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备案证);学校场地及功能室设置图纸;(房屋用途不得为住宅,不少于150平方,3年以上租期)
12.校园安全材料:教育用房安全鉴定、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检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13.不少于30万的验资报告;
14.联合出资举办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如有,我司提供编写);
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地下室等
指导标准提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法人注册地实际使用的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其依法设立的教学点实际使用的办学场所面积执行此标准。其中,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的2/3,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招生对象为中小学生的,办学场地楼层及教学用房设置条件参照《中小学设计规范》执行。
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其他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要求,并经公安消防机关检查验收。
招收寄宿学员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其生均宿舍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且应当配备与寄宿学员规模相匹配的阅览、生活与运动场所,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配备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办学项目和办学规模配备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具有法定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的专兼职教师,专职教师数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1/4,其中单个教学场所的专职教师应当不少于3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为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辅导提供场地等条件。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当具有教师资格或相应的资格、资质。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不得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学前教育阶段不得进行小学化(课程)教育。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当选用与其培训项目及培训计划相匹配的教材,所有教材均需报审批部门备案。
为便于操作,目前申请设立分公司的,各审批部门按原有程序执行。待《管理办法》生效后,本区(县)范围内设立分公司的,由审批部门备案。跨区设立分公司的,需经审批部门备案后,到拟设立分公司所在地审批部门备案。分公司不再发放《办学许可证》,但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前,必须取得齐全的手续,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备案表原件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
申办者应提交的材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可由由我司办理,可以核准的名称包括:文化、艺术、围棋、专修、进修、舞蹈、美语、英语、儿童潜能、早教、素质教育、国学、特殊教育等,也可以直接核准学校名称为教育培训中心或教育培训学校,学校格式一般为南昌市某某区某某教育培训学校
2.可行性申请报告:我公司来根据你的情况来撰写。
3.举办者的资质材料:
4.学校决策机构(即理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5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资料:
5.学校办学章程(我司根据你学校的情况来编写);
6.学校负责人(校长)材料:学校负责人聘用协议书(明确负责人的责权利,决策机构全体成员签名)、、,简历、学历证(大专以上)、校长资格证、政审材料等);
7.教职工花名册(含专兼职教师、财会人员、管理人员等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是否为在职人员、现任职务等信息)及按花名册顺序排列的教职工个人资料(教师:教师资格证、技术职称证、、学历证;财务人员:会计证、、学历证;其他管理人员的、学历证。);劳动聘用合同;聘任单位在职人员的,提供所在单位同意书。(专职教师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1/3)
8.学校管理制度(我司编写);
9.教学计划(我司编写);
10.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清单 (我司提供格式);
11.办学场地材料:办学场地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租赁合同(经过公证或同时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备案证);学校场地及功能室设置图纸;(房屋用途不得为住宅,不少于150平方,3年以上租期)
12.校园安全材料:教育用房安全鉴定、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检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13.不少于30万的验资报告;
14.联合出资举办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如有,我司提供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