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直遴选考试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不断优化省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1.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四级高级检察官或一级检察官。
具体职位详见《2021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江西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
江西人事考试网(www.***)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江西省范围内(含中央驻赣单位)市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江西省范围内(含中央驻赣单位)市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江西省范围内自2018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市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除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现工作单位的低工作年限要求外,还须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4.除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现任正科级或一级二级主任科员的,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2日以后出生);现任副科级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的,年龄为32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2日以后出生)。
曾任(含现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正职或县直单位正职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8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2日以后出生)。
5.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9.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如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未满5年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
6.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在遴选中弄虚作假、逃避防疫措施或者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或遴选单位报省委组织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省直单位公开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日9:00至9月8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点击“2021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诚信签名。
2.报考人员填写个人详细信息,选报遴选职位,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
3.报考人员将填报的信息下载打印自动生成《2021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统称《报名登记表》)。
4.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手写签名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制作成电子文档,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提交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电子文档通过扫描或拍照制作,须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
6.遴选单位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7.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
注意:
1.本次遴选笔试报名免费。
2.报名系统以注册手机号作为登录的依据。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登记表》并提交审查的,遴选单位将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5.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遴选单位审核报考人员照片是否为清晰的证件照,重点审查其报考是否经过所在单位同意。资格初审时间为9月3日10:00至9月9日24:00。
6.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及时提交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7.报考人员上传的证件照和《报名登记表》电子文档,应符合上传要求,同时要清晰、便于审查。因报考人员提交的证件照或电子文档不规范、不清晰、上下颠倒等影响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8.2021年9月14日9:00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9月14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对改报职位的,遴选单位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打印准考证
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考生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10。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省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低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1.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题本实行AB分卷,A卷侧重测查考生常见公文写作能力,B卷侧重测查考生综合文稿写作能力。具体试卷类型见职位表(附件1)。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点统一设在南昌。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10月14日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笔试成绩。
4.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同一职位遴选人数1-2人的,面试比例为1:5;同一职位遴选人数3人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4;降低笔试开考比例职位的面试比例统一为1:3;低于上述比例的,一般应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调减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经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可继续开考。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0月15日登陆江西组工微讯或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面试入闱人员公告。
2.资格审查。面试前,由遴选单位通知入闱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之前书面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审查材料一般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左右)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因面试人员放弃遴选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递补人员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并在面试前一天由遴选单位在网上公示。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3.面试时间。面试工作应于2021年11月中旬前完成,具体时间由遴选单位确定。
需加试的,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是否加试及加试情况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五、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
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工作在省委组织部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察。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降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考察比例降低为1:1.5,遇小数点进一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遴选单位派出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拟遴选职位情况的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情况、社会信用记录情况等),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遴选单位可对考察情况进行量化。
(二)确定人选。遴选单位综合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并告知遴选考生。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遴选人选的依据。
(三)体检。遴选单位在省委组织部统一指导下,组织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一般职位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遴选人员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一、遴选职位
1.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四级高级检察官或一级检察官。
具体职位详见《2021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江西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
江西人事考试网(www.***)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江西省范围内(含中央驻赣单位)市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江西省范围内(含中央驻赣单位)市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江西省范围内自2018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市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除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现工作单位的低工作年限要求外,还须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4.除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现任正科级或一级二级主任科员的,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2日以后出生);现任副科级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的,年龄为32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2日以后出生)。
曾任(含现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正职或县直单位正职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8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2日以后出生)。
5.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9.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如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未满5年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
6.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在遴选中弄虚作假、逃避防疫措施或者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或遴选单位报省委组织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省直单位公开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日9:00至9月8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点击“2021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诚信签名。
2.报考人员填写个人详细信息,选报遴选职位,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
3.报考人员将填报的信息下载打印自动生成《2021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统称《报名登记表》)。
4.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手写签名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制作成电子文档,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提交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电子文档通过扫描或拍照制作,须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
6.遴选单位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7.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
注意:
1.本次遴选笔试报名免费。
2.报名系统以注册手机号作为登录的依据。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登记表》并提交审查的,遴选单位将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5.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遴选单位审核报考人员照片是否为清晰的证件照,重点审查其报考是否经过所在单位同意。资格初审时间为9月3日10:00至9月9日24:00。
6.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及时提交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7.报考人员上传的证件照和《报名登记表》电子文档,应符合上传要求,同时要清晰、便于审查。因报考人员提交的证件照或电子文档不规范、不清晰、上下颠倒等影响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8.2021年9月14日9:00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9月14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对改报职位的,遴选单位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打印准考证
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考生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10。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省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低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1.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题本实行AB分卷,A卷侧重测查考生常见公文写作能力,B卷侧重测查考生综合文稿写作能力。具体试卷类型见职位表(附件1)。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点统一设在南昌。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10月14日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笔试成绩。
4.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同一职位遴选人数1-2人的,面试比例为1:5;同一职位遴选人数3人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4;降低笔试开考比例职位的面试比例统一为1:3;低于上述比例的,一般应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调减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经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可继续开考。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0月15日登陆江西组工微讯或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面试入闱人员公告。
2.资格审查。面试前,由遴选单位通知入闱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之前书面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审查材料一般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左右)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因面试人员放弃遴选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递补人员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并在面试前一天由遴选单位在网上公示。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3.面试时间。面试工作应于2021年11月中旬前完成,具体时间由遴选单位确定。
需加试的,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是否加试及加试情况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五、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
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工作在省委组织部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察。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降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考察比例降低为1:1.5,遇小数点进一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遴选单位派出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拟遴选职位情况的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情况、社会信用记录情况等),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遴选单位可对考察情况进行量化。
(二)确定人选。遴选单位综合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并告知遴选考生。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遴选人选的依据。
(三)体检。遴选单位在省委组织部统一指导下,组织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一般职位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遴选人员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