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师公证的范围和资料
香港律师公证范围
个人之证明类别证明身份,包括国籍、护照资料、身份证资料、、结婚证明等;证明为物业之登记业主或企业之东主、股东或董事;及证明收入,银行资信,经济情况,书面单据,已签订之经济合同、购房协议、贷款协议,担保合同及其它有关个人之资料等
什么情况下需要做香港律师公证?
根据中国大陆的相关法例及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定,下列情况下需要由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对有关文件、事实或行为进行公证:
1. 香港公司准备在大陆设立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
2. 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用于大陆时,须由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
3. 香港公司或个人委托授权他人或大陆的律师事务所办理特定事务时,亦须公证;
4. 准备与大陆居民缔结婚姻;
5. 申请内地亲属来港定居或来港接管产业;
6. 计划收养内地儿童;
7. 准备在大陆设立个体工商户,申请核实"香港服务提供者身份"及准备从事CEPA协议项下之其他事项时,需按照要求由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
8. 继承过程中涉及大陆财产时;
9. 报考中国司法考试或其他资格考试时;
10. 涉及大陆的赠与、受赠事宜;
11. 在大陆涉及诉讼,须提交有关香港的证据;
12. 根据大陆有关行政部门的要求,须对某些文件、事实或行为公证的。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86-755-82143150
个人之证明类别证明身份,包括国籍、护照资料、身份证资料、、结婚证明等;证明为物业之登记业主或企业之东主、股东或董事;及证明收入,银行资信,经济情况,书面单据,已签订之经济合同、购房协议、贷款协议,担保合同及其它有关个人之资料等
什么情况下需要做香港律师公证?
根据中国大陆的相关法例及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定,下列情况下需要由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对有关文件、事实或行为进行公证:
1. 香港公司准备在大陆设立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
2. 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用于大陆时,须由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
3. 香港公司或个人委托授权他人或大陆的律师事务所办理特定事务时,亦须公证;
4. 准备与大陆居民缔结婚姻;
5. 申请内地亲属来港定居或来港接管产业;
6. 计划收养内地儿童;
7. 准备在大陆设立个体工商户,申请核实"香港服务提供者身份"及准备从事CEPA协议项下之其他事项时,需按照要求由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
8. 继承过程中涉及大陆财产时;
9. 报考中国司法考试或其他资格考试时;
10. 涉及大陆的赠与、受赠事宜;
11. 在大陆涉及诉讼,须提交有关香港的证据;
12. 根据大陆有关行政部门的要求,须对某些文件、事实或行为公证的。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86-755-82143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