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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百万年双薪如何做才能少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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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2019年年底只有2个多月了,作为高收入人群的你们也应该开始考虑税筹计划了,尤其是企业股东、高管、作家、经理人等等高薪酬人士,在拿到自己高额年底分红的同时也需要缴纳高额的税收。本来国家税收的设计也是为了让高收入多贡献一些,收入高,纳税自然也多了。还有创业过程中的投资入股、股权分配以及股权转让时,免不了要涉及税务问题。但是,很多创业者往往会因为不懂税,而交了很多冤枉钱。

  但是公民也有权利进行税收筹划,通过合法手段让自己少纳税,这个其实是合理也合法的,我们利用国家法律认可的方式来进行税务筹划,改变一下运营的模式,纳税的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税率这么高,股东分红如何节税呢?

  按照个税规定,个人股东(Tel:I327)获得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时,应依法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每次年底股东(l935)分红,表面上数字很可观,可是扣税之后缩水很大。假如有50万的年底分红,就需要缴纳10万元的分红个税,对于大家来说税收压力也是相当重了。那么面对企业分红时要怎么(987)缴税,怎么才能合理节税?

  举个栗子:

  上海某建筑公司股东李先生,2018年年底取得公司分红200万,按照税收相关规定,需缴纳20%的个税,即应纳税200万*20%=40万。这种类型的分红个税应该怎么筹划呢?

  充分运用国家税收政策,可以帮助大家大幅度地降低企业和个人税负。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下“个人独资”+“核定征收”+“园区注册”的方式,在上海湖北等园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地方政府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园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比如个人工作室进行生产经营行为,个人独资企业收入通过享受地方税收优惠政策,适用于5%-35%超额累进税率,根据行业应税所得率进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后,小规模纳税人0.5%-2.1%(小规模高2.1%),一般纳税人0.5%-3.1%。小规模总税负不高于5.18%,经过这种筹划方式,分红时就不需要再次缴纳20%的个税了。

  如果股东李先生在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并纳税,通过正常经营行为进行税收筹划,同样是200万,经过筹划后,纳税情况如下:

  增值税:5.8万元

  个人所得税:大约2.76万元

  总税金:8.56万元

  综合税率:8.56÷200=4.28%,节税力度高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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