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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缺成本利用个人独资核定征收解决百分之80的压力 您了解吗

区域:
南京 > 南京周边
类别:
审计
地址:
南京
随着企业的发展,面临的税负压力也是急剧上升。在企业日常经营中,企业税负高是一个通病。企业经营一年,好不容易赚钱了,却因为高利润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完了还有20%的分红个税,后才能到老板的私人腰包里。面对高税负压力,企业只能想到税收优惠政策,所有节税的目的都是为了能减少公司的税收压力,以及增加老板的终收益。
我们一直坚守合理的节税方案,纳税是每个人的义务,特别是在“金税三期”逐渐成熟之后,对企业的监管加强,虚报、购买F票肯定是行不通的,那么企业可以运用什么样的节税方案呢?那就是税收优惠政策“核定征收”。
某些经济落后的地区给出了一些优惠政策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入驻当地园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没有企业所得税以及分红税,只有个人经营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申请核定征收,核定行业利润率10%,对个人经营所得税进行核定,综合个税在0.5%-2.19%,相比25%的企业所得税,真是不值得一提。
所以,对于税负高的企业老板,办理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就可以解决难题,从45%的高税负降低至3%左右,这个节税效果是相当明显的,现在山东、河南、上海、重庆等地区都可以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的综合税负(个人经营所得税0.5%-2.19%+增值税1%+附加税0.06%)在3%左右。
比如一家软件技术服务型公司,一年到头公司的利润部分为500万,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分红税后,纳税情况如下:
企业所得税:500*25%=125万
分红税:(500-125)*20%=75万
合计:125万+75万=200万
老板拿到的实际利润:500万-200万=300万
如果把这500万的利润以业务的方式分包给核定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那么所需缴纳的税是:
增值税:500万/1.01*1%=4.95万(2020年小规模增值税为1%)
附加税:4.95万*6%=0.3万(小规模减半征收,增值税的6%)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01*10%*30%-4.05万=10.8万(核定行业利润率10%)
个人独资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及股东分红
合计:10.8万+0.3万+4.95万=16.05万
老板拿到的实际利润:500万-16万=484万
这样算下来,500万的利润,可以节省一百多万的税金,老板可以把这一笔钱用来给公司置办办公机械,让公司的硬件更好的使用,使公司发展的更好,何乐而不为?
这样的税收方案合理合法合规,企业老板不用费心思找票,如果不想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对方又没有公司提供不了F票的情况下可以去税务局D开,个人看作是一个个体工商户纳税,只需要缴纳1%的增值税、0.5%的个人经营所得税、0.06%的附加税,综合税负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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