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京市各市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奖励补助政策
根据2020年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批申报各项政策内容,下面重点介绍南京市各个市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政策:
南京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在我市注册纳税的企业,只要在下列支持的范围内,均有资格享受该专项资金支持。
(一)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高20万元奖励。
(二)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再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1共同支持。
(三)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5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南京市秦淮区
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追加5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每件给予1万元奖励。综合高企资质、创新水平、销售规模、税收贡献、成长速度等要求,年度评选10家成长型区级“科技小巨人”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秦淮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
南京市建邺区
(1)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2)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型服务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建邺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细则》
南京市浦口区
省级或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预备(后备)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50万元;南京市以外地区迁入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50万元;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30万元(同年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不重复享受)。
政策依据:《浦口区高新技术企业引育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南京市江北新区
对在南京江北新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于2016年8月1日后首次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后备)认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研发投入补助。
(一)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后备)认定的企业,按照认定前一年研发支出10%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高不超过20万元;
(二)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按照认定前一年研发支出20%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高不超过50万元。
政策依据:《南京江北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办法》
南京市高淳区
支持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进入市培育库的企业给予高20万元奖励,进入省培育库的再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1共同支持,给予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50万元奖励,给予南京市以外地区迁入的有效期内、且变更手续经备案认可的高新技术企业50万元奖励(中介代理机构引进的补助3万元/个),给予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高淳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2018—2020年行动方案》
南京市雨花台区
重点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2017年度雨花台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以上为南京市各市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南京市政策咨询:18755150022(微信同步)详细政策解答。
南京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在我市注册纳税的企业,只要在下列支持的范围内,均有资格享受该专项资金支持。
(一)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高20万元奖励。
(二)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再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1共同支持。
(三)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5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南京市秦淮区
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追加5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每件给予1万元奖励。综合高企资质、创新水平、销售规模、税收贡献、成长速度等要求,年度评选10家成长型区级“科技小巨人”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秦淮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
南京市建邺区
(1)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2)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型服务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建邺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细则》
南京市浦口区
省级或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预备(后备)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50万元;南京市以外地区迁入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50万元;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30万元(同年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不重复享受)。
政策依据:《浦口区高新技术企业引育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南京市江北新区
对在南京江北新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于2016年8月1日后首次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后备)认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研发投入补助。
(一)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后备)认定的企业,按照认定前一年研发支出10%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高不超过20万元;
(二)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按照认定前一年研发支出20%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高不超过50万元。
政策依据:《南京江北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办法》
南京市高淳区
支持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进入市培育库的企业给予高20万元奖励,进入省培育库的再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1共同支持,给予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50万元奖励,给予南京市以外地区迁入的有效期内、且变更手续经备案认可的高新技术企业50万元奖励(中介代理机构引进的补助3万元/个),给予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高淳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2018—2020年行动方案》
南京市雨花台区
重点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2017年度雨花台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以上为南京市各市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南京市政策咨询:18755150022(微信同步)详细政策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