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申报认定条件内容
关于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项目政策申报小编有话说,小编针对鉴定类别及内容和鉴定基本条件进行整理!详细申报指南如下
江苏省新产品鉴定和项目政策联系187 5515 0066 或者0551- 6531 8129
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地方财政安排zui高不超过5万/件的资金补助,具体分为新产品投产鉴定、新产品样机(样品)鉴定、新技术鉴定,该项目常年进行鉴定工作,是申请新产品新技术推广与应用项目的必备前提条件。
一、鉴定类别及内容
(一)根据《鉴定办法》的规定,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范围是指列入国家和省项目计划的新产品、新技术,以及企业自行开发,提出鉴定申请的重大新产品、新技术。具体分为新产品投产鉴定、新产品样机(样品)鉴定、新技术鉴定。
(二)上文所称的“列入国家和省项目计划的新产品、新技术”主要是指列入国家和省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和新产品试产计划的新产品、新技术以及实施项目计划过程中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
(三)涉及人身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产品投产鉴定的主要内容:
(1)审查生产管理用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评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基础标准,作出是否可以指导批量生产的结论;
(2)审查试制产品是否符合产品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评价其先进性;
(3)审查生产设备、工艺工装、检测手段是否具备,安全、卫生、环保是否符合要求。
2、新产品样机(样品)鉴定的主要内容:
(1)审查提供鉴定的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
(2)审查样机(样品)的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符合产品技术条件,评价其技术水平;
(3)考核新产品试产所需的条件是否具备,安全、卫生、环保是否符合要求。
3、新技术鉴定的主要内容:
(1)审查提供鉴定的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
(2)审查新技术的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符合技术任务书的要求,评价其技术水平;
(3)审查新技术推广应用所需的条件是否具备,安全、卫生、环保是否符合要求。
二、鉴定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请新产品投产鉴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完成项目开发任务或试产计划,试产的新产品已经法定检测单位按产品标准进行过全项型式试验,经2家以上用户试用。
2、具备投产鉴定所需的全套技术文件(含产品标准)。
3、具备投产所需的工艺装备、产品出厂的测试设备及相关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检验设备。
4、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已执行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5、无知识产权争议。
6、符合规定的鉴定申报程序。
(二)申请新产品样机(样品)鉴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完成样机(样品)试制计划,样机(样品)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
2、具备样机(样品)鉴定所需的全套技术文件(含技术条件)。
3、样机(样品)已执行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4、无知识产权争议。
5、符合规定的鉴定申报程序。
(三)申请新技术鉴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完成技术任务书规定的研究任务,新技术经过与相关技术的对比测试。
2、具备技术鉴定所需的全套技术文件。
3、新技术应用过程已执行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4、无知识产权争议。
5、符合规定的鉴定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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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产品鉴定和项目政策联系187 5515 0066 或者0551- 6531 8129
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地方财政安排zui高不超过5万/件的资金补助,具体分为新产品投产鉴定、新产品样机(样品)鉴定、新技术鉴定,该项目常年进行鉴定工作,是申请新产品新技术推广与应用项目的必备前提条件。
一、鉴定类别及内容
(一)根据《鉴定办法》的规定,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范围是指列入国家和省项目计划的新产品、新技术,以及企业自行开发,提出鉴定申请的重大新产品、新技术。具体分为新产品投产鉴定、新产品样机(样品)鉴定、新技术鉴定。
(二)上文所称的“列入国家和省项目计划的新产品、新技术”主要是指列入国家和省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和新产品试产计划的新产品、新技术以及实施项目计划过程中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
(三)涉及人身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产品投产鉴定的主要内容:
(1)审查生产管理用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评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基础标准,作出是否可以指导批量生产的结论;
(2)审查试制产品是否符合产品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评价其先进性;
(3)审查生产设备、工艺工装、检测手段是否具备,安全、卫生、环保是否符合要求。
2、新产品样机(样品)鉴定的主要内容:
(1)审查提供鉴定的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
(2)审查样机(样品)的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符合产品技术条件,评价其技术水平;
(3)考核新产品试产所需的条件是否具备,安全、卫生、环保是否符合要求。
3、新技术鉴定的主要内容:
(1)审查提供鉴定的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
(2)审查新技术的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符合技术任务书的要求,评价其技术水平;
(3)审查新技术推广应用所需的条件是否具备,安全、卫生、环保是否符合要求。
二、鉴定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请新产品投产鉴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完成项目开发任务或试产计划,试产的新产品已经法定检测单位按产品标准进行过全项型式试验,经2家以上用户试用。
2、具备投产鉴定所需的全套技术文件(含产品标准)。
3、具备投产所需的工艺装备、产品出厂的测试设备及相关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检验设备。
4、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已执行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5、无知识产权争议。
6、符合规定的鉴定申报程序。
(二)申请新产品样机(样品)鉴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完成样机(样品)试制计划,样机(样品)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
2、具备样机(样品)鉴定所需的全套技术文件(含技术条件)。
3、样机(样品)已执行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4、无知识产权争议。
5、符合规定的鉴定申报程序。
(三)申请新技术鉴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完成技术任务书规定的研究任务,新技术经过与相关技术的对比测试。
2、具备技术鉴定所需的全套技术文件。
3、新技术应用过程已执行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4、无知识产权争议。
5、符合规定的鉴定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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