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时间流程和支持方
2021年江苏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正在火热申报中,江苏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哪些支持方式呢?专项资金申报流程如何?下面就跟随小编的脚步一起来看看吧
江苏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免费咨询:15855137731(手机/微信),Q Q:2406009805
江苏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
(一)投资补助。对于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项目,给予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一定比例的投资补助金额。
(二)贷款贴息。对于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使用银行贷款用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非商业地产)的项目,给予不超过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贴息补助。项目贷款应为2020年2月1日-2021年1月31日之间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已拨付到位的1年期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贷款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
江苏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一)两业融合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定制化生产、柔性制造、共享制造、协同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知识产权服务、供应链管理、总集成总承包、品牌培育和商务咨询服务等制造服务业项目。
(二)服务创新。在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现代商贸、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商务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教育培训、家庭服务、体育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服务、全产业链工业设计等领域进行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利用新技术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的服务业项目。
(三)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企业回收信息化网络建设,企业分拣中心及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企业逆向物流回收系统建设,拆解企业改扩建及搬迁升级改造,机械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拆解车间建设,国产分选、处理关键技术装备研发生产及规模化应用等项目。
在同等条件下,对于2020年、2021年度列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的服务业项目、省服务业重点项目,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性 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生产性 服务业领军企业、互联网平台经济重点企业、养老示范企业(基地)、综合改革试点、两业融合试点等企业(单位)申报的服务业项目,苏中、苏北地区产业支撑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服务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江苏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程序和填报要求
(一)申报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全省发改系统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的通知》(苏发改办发〔2017〕979号)的要求,具备条件的服务业企业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的“江苏发改委旗舰店”在线分别填报相关申报材料(附件1、2、3、4),并将填报材料按要求格式装订成册,一式2份提交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审核。省属企业项目提交所在地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审核。
(二)初审
每个设区市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30个,受到上年度省政府督查激励的地方增加2个。省属企业项目不计入设区市申报项目数量指标。
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商财政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原件等进行初审,核实项目开工建设和实际运营情况,并上报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商财政局遴选汇总后行文上报,按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类别填写附件5并盖章,将纸质材料(推荐申报文件及申报材料)用邮政EMS寄至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9号楼,邮编210013),或自送至省发展改革委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邮编210036)。
(三)复核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申报材料复核,材料不齐全的项目复核不予通过,不再补充材料。省发展改革委将对材料真实性开展不定期抽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地区一定时期内各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四)专家评审
江苏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免费咨询:15855137731(手机/微信),Q Q:2406009805
江苏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
(一)投资补助。对于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项目,给予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一定比例的投资补助金额。
(二)贷款贴息。对于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使用银行贷款用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非商业地产)的项目,给予不超过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贴息补助。项目贷款应为2020年2月1日-2021年1月31日之间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已拨付到位的1年期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贷款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
江苏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一)两业融合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定制化生产、柔性制造、共享制造、协同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知识产权服务、供应链管理、总集成总承包、品牌培育和商务咨询服务等制造服务业项目。
(二)服务创新。在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现代商贸、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商务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教育培训、家庭服务、体育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服务、全产业链工业设计等领域进行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利用新技术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的服务业项目。
(三)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企业回收信息化网络建设,企业分拣中心及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企业逆向物流回收系统建设,拆解企业改扩建及搬迁升级改造,机械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拆解车间建设,国产分选、处理关键技术装备研发生产及规模化应用等项目。
在同等条件下,对于2020年、2021年度列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的服务业项目、省服务业重点项目,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性 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生产性 服务业领军企业、互联网平台经济重点企业、养老示范企业(基地)、综合改革试点、两业融合试点等企业(单位)申报的服务业项目,苏中、苏北地区产业支撑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服务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江苏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程序和填报要求
(一)申报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全省发改系统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的通知》(苏发改办发〔2017〕979号)的要求,具备条件的服务业企业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的“江苏发改委旗舰店”在线分别填报相关申报材料(附件1、2、3、4),并将填报材料按要求格式装订成册,一式2份提交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审核。省属企业项目提交所在地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审核。
(二)初审
每个设区市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30个,受到上年度省政府督查激励的地方增加2个。省属企业项目不计入设区市申报项目数量指标。
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商财政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原件等进行初审,核实项目开工建设和实际运营情况,并上报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商财政局遴选汇总后行文上报,按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类别填写附件5并盖章,将纸质材料(推荐申报文件及申报材料)用邮政EMS寄至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9号楼,邮编210013),或自送至省发展改革委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邮编210036)。
(三)复核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申报材料复核,材料不齐全的项目复核不予通过,不再补充材料。省发展改革委将对材料真实性开展不定期抽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地区一定时期内各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四)专家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