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申报合肥市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要求指南
合肥市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是指自然条件、风俗习惯及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产品及产品检验方法标准不再制定地方标准。本次申报时间2021年3月9日—2021年4月9日。时间充裕。合肥市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申报重点领域要求:
(一)《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合政〔2018〕144号)中“重点任务”涉及的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文化建设标准化等领域;
(二)市委市政府重点部署的乡村振兴、节能降耗、污染防控、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智慧城市建设等领域;
(三)放管服改革中涉及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
(四)涉及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
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咨询:18755150022
合肥市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申报材料:
地方标准申请立项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纸质版1份及word电子版:
1.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1);
2.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
3.合肥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函(附件3);
4.合肥市地方标准草案;
5.标准项目内容涉及专利的,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申报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应提供该产品的获批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标准名称应与获批产品相同。
合肥市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申报范围报送项目选题,超出申报范围的不予受理。
(二)所有项目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三)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择优遴选项目牵头单位,广泛吸收业内有影响力的单位参与地方标准起草工作;推荐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研究和实践基础,技术要求合理,构思成熟,适合全市推广应用。
(四)《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等材料电子版,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
(一)《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合政〔2018〕144号)中“重点任务”涉及的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文化建设标准化等领域;
(二)市委市政府重点部署的乡村振兴、节能降耗、污染防控、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智慧城市建设等领域;
(三)放管服改革中涉及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
(四)涉及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
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咨询:18755150022
合肥市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申报材料:
地方标准申请立项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纸质版1份及word电子版:
1.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1);
2.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
3.合肥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函(附件3);
4.合肥市地方标准草案;
5.标准项目内容涉及专利的,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申报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应提供该产品的获批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标准名称应与获批产品相同。
合肥市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申报范围报送项目选题,超出申报范围的不予受理。
(二)所有项目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三)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择优遴选项目牵头单位,广泛吸收业内有影响力的单位参与地方标准起草工作;推荐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研究和实践基础,技术要求合理,构思成熟,适合全市推广应用。
(四)《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等材料电子版,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