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具成长潜力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评选申报指南
2021年江苏省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评选申报条件支持措施申报细则整理,想要评选申报时间截止9月18日,那么想要申请该项目的企业,抓紧时间做好评选材料编写工作吧,有项目疑问的,欢迎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
一、江苏省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评选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本次评选优先面向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大基础科学研究,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科技、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新兴服务业等产业领域,为江苏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已入选过国家和省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的,不再重复参评。
二、江苏省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大股东,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取得学位,或在国外工作、访学1年以上),其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效应。
(二)申报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16年7月1日以后注册企业),表现出较高成长性,近2年营业收入每年递增不低于20%。企业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创业团队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产品(含服务)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三)创业项目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在提升关键技术、带动就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一定贡献。
(四)创业团队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人才规模优势,人才结构合理,高层次人才占据一定比例,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
三、江苏省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填写《江苏省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证明材料包括:1.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信息页);2.国外留学/工作证明(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工作证明提供翻译件);3.公司营业执照;4.股权证明材料;5.企业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6.其他证明材料(申报人和企业获得的荣誉、人才计划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等)。
四、江苏省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评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地人社部门牵头负责本地区具成长潜力的留创企业遴选推荐工作,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所属企业由所在园区进行推荐,非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所属企业由各地人社部门进行推荐,相关申报材料由各设区市人社部门汇总后统一报省人社厅。
(二)资格审核。省人社厅根据申报人和申报企业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三)专家评审。省人社厅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规范程序对候选企业进行集中评审。
(四)推荐公示。省人社厅根据专家综合评审结果,将2021年度“江苏省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五、江苏省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支持措施
2021年“江苏省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拟评选20家。
(一)对入选企业,省人社厅给予授牌“江苏省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
(二)入选的留学人员及其创业企业申报省级人才工程(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对入选创业企业数量多、质量高的企业所在园区,在申报省级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时,予以优先支持。
(三)融资服务:入选企业可获得合作金融机构高500万元信用贷款支持,并优先推荐与江苏企业、产业园区、投融资机构对接。
(四)对入选企业,择优向人社部申报2021年度“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
六、江苏省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相关要求
(一)各地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疫情形势对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带来的困难和挑战,积极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地人社部门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好中选优、宁缺毋滥,遴选推荐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报送申报企业不超过名额分配数量(见附件1)。对获得省或各设区市重点人才计划支持的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可优先予以推荐。
(三)各设区市人社局对《江苏省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申报表》及有关材料(一式一份)进行审核汇总,并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18日前报送省专家和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一并报送。
一、江苏省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评选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本次评选优先面向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大基础科学研究,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科技、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新兴服务业等产业领域,为江苏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已入选过国家和省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的,不再重复参评。
二、江苏省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大股东,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取得学位,或在国外工作、访学1年以上),其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效应。
(二)申报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16年7月1日以后注册企业),表现出较高成长性,近2年营业收入每年递增不低于20%。企业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创业团队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产品(含服务)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三)创业项目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在提升关键技术、带动就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一定贡献。
(四)创业团队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人才规模优势,人才结构合理,高层次人才占据一定比例,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
三、江苏省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填写《江苏省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证明材料包括:1.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信息页);2.国外留学/工作证明(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工作证明提供翻译件);3.公司营业执照;4.股权证明材料;5.企业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6.其他证明材料(申报人和企业获得的荣誉、人才计划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等)。
四、江苏省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评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地人社部门牵头负责本地区具成长潜力的留创企业遴选推荐工作,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所属企业由所在园区进行推荐,非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所属企业由各地人社部门进行推荐,相关申报材料由各设区市人社部门汇总后统一报省人社厅。
(二)资格审核。省人社厅根据申报人和申报企业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三)专家评审。省人社厅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规范程序对候选企业进行集中评审。
(四)推荐公示。省人社厅根据专家综合评审结果,将2021年度“江苏省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五、江苏省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支持措施
2021年“江苏省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拟评选20家。
(一)对入选企业,省人社厅给予授牌“江苏省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
(二)入选的留学人员及其创业企业申报省级人才工程(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对入选创业企业数量多、质量高的企业所在园区,在申报省级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时,予以优先支持。
(三)融资服务:入选企业可获得合作金融机构高500万元信用贷款支持,并优先推荐与江苏企业、产业园区、投融资机构对接。
(四)对入选企业,择优向人社部申报2021年度“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
六、江苏省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相关要求
(一)各地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疫情形势对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带来的困难和挑战,积极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地人社部门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好中选优、宁缺毋滥,遴选推荐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报送申报企业不超过名额分配数量(见附件1)。对获得省或各设区市重点人才计划支持的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可优先予以推荐。
(三)各设区市人社局对《江苏省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申报表》及有关材料(一式一份)进行审核汇总,并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18日前报送省专家和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一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