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南通市长三角协同创新专项项目申报补贴条件及申报
关于2022年南通市长三角协同创新专项项目申报补贴条件及申报时间安排整理,那么如果南通市企业想要申报长三角协同创新专项项目补助资金的话,欢迎随时扫描文中二维码咨询卧涛科技小编。
一、南通市长三角协同创新专项项目支持重点
(一)项目类型
符合《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通科发〔2022〕40号)中《南通市长三角协同创新专项》支持范围内的产业化项目、开发研究项目和协同创新研究项目。
(二)技术领域
本年度产业化项目和开发研究项目支持以下8个产业领域,具体技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1.高端装备制造:高速钻攻中心、五轴联动加工中心、大型数控成形冲压机床、轧辊加工机床、重型锻压机床等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工位智能操作终端、工控触摸一体机等制造信息人机交互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大吨位装载机、大型工业用风机,压缩机、汽轮机、压力容器等工程机械研发及产业化。
2.集成电路:汽车电子芯片、射频/微波/毫米波集成电路芯片及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集成电路大面积倒装芯片球阵列封装、双芯片封装、高压功率集成电路、5G基站用大功率元器件、5G基站用低功耗元器件等先进制备工艺及装备制造技术,储能器件、敏感元器件与传感器、新型半导体分立器件、印制电路板及专用特种器件的研发及产业化。
3.大数据与云计算:工业大数据管理与分析技术、工业互联网平台关键技术,应用于智慧城市的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信息采集及处理系统,促进区域协同的大数据获取、存储、管理、分析和应用系统及平台,云计算平台管理、大数据安全等关键技术研发。
4.新材料:特种装备用超高强度不锈钢、高性能海工钢材料、高性能轻合金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石墨烯基电极材料、纳米金属及其氧化物、导电聚合物材料、先进电子信息材料、柔性智能材料、高性能增强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可循环生物降解塑料、无机防火保温材料等研发及产业化。
5.新能源:大型风电整机、海上大功率及漂浮式风力发电机组、超大功率高温超导风电机组、先进太阳能发电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装置研发及产业化,新型太阳能电池、薄膜电容器、氢燃料电池技术、电池能量管理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
6.生物医药:抗病物开发、高发重大疾病创新抗体药、重组蛋白等创新生物技术药、高准确性新冠病毒等检测试剂及试剂盒、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和仿创结合的改良型新药、临床急需的高端、高难度的重要手性、高附加值的和关键中间体。
7.节能环保:清洁节能锅炉、节能电机及电力装备、大气污染防治技术与装备、环境监测技术与设备研发及产业化,水体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废气排放控制与回收技术、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技术、生态保护与环境修复技术的研发及应用示范。
8.高技术船舶及海工装备:海上油气生产类平台装备设计、总装制造和集成的研发及产业化,深远海海底观测网络关键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船用发动机监控安保系统、船体气动减震系统、三缆定 位系统研发、船用主要机电产品、船用舾装件、双燃料系统、船用锅炉等装备研发及产业化。
二、南通市长三角协同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在南通市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须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
3.根据《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通科发〔2022〕40号)相关要求,被列为信用审查不通过对象的单位,不得申报或取消评审资格。
三、南通市长三角协同创新专项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我市的产业、技术政策,技术领域属于所支持方向、符合相关要求,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2.产业化项目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好,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较高,应具有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和显著经济效益。开发研究项目创新性强、成果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或有较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3.产业化项目实施期内新增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新增销售不低于3000万元。开发研究项目实施期内新增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150万元。
4.同一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本年度已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申报市级及以上其他类型科技计划项目的、已获市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的,不得申报。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评审资格。
四、南通市长三角协同创新专项项目组织方式及时间要求
项目采用限定高额后补助方式支持。主要用于企业开展自主研发或实施转化重大成果研发投入的补助,且政府财政资金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新增研发投入(或研究开发经费)的三分之一。
(一)组织方式
1.市区各科技主管部门作为本项目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含省级高新区)项目的组织、企业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报送至市科技局。
2. 实行限额申报、择优立项。产业化项目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开发区限额申报3项,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创新区限额1项。市科技局对所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咨询论证,择优立项。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项目的备案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附件,所提供的附件材料须清晰可辨。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封面、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3.项目信息表和申报书须同时在南通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的内容须完全一致。
五、其他事项
1.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将项目汇总表(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1号楼103室。
2.本年度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不再受理。
一、南通市长三角协同创新专项项目支持重点
(一)项目类型
符合《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通科发〔2022〕40号)中《南通市长三角协同创新专项》支持范围内的产业化项目、开发研究项目和协同创新研究项目。
(二)技术领域
本年度产业化项目和开发研究项目支持以下8个产业领域,具体技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1.高端装备制造:高速钻攻中心、五轴联动加工中心、大型数控成形冲压机床、轧辊加工机床、重型锻压机床等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工位智能操作终端、工控触摸一体机等制造信息人机交互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大吨位装载机、大型工业用风机,压缩机、汽轮机、压力容器等工程机械研发及产业化。
2.集成电路:汽车电子芯片、射频/微波/毫米波集成电路芯片及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集成电路大面积倒装芯片球阵列封装、双芯片封装、高压功率集成电路、5G基站用大功率元器件、5G基站用低功耗元器件等先进制备工艺及装备制造技术,储能器件、敏感元器件与传感器、新型半导体分立器件、印制电路板及专用特种器件的研发及产业化。
3.大数据与云计算:工业大数据管理与分析技术、工业互联网平台关键技术,应用于智慧城市的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信息采集及处理系统,促进区域协同的大数据获取、存储、管理、分析和应用系统及平台,云计算平台管理、大数据安全等关键技术研发。
4.新材料:特种装备用超高强度不锈钢、高性能海工钢材料、高性能轻合金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石墨烯基电极材料、纳米金属及其氧化物、导电聚合物材料、先进电子信息材料、柔性智能材料、高性能增强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可循环生物降解塑料、无机防火保温材料等研发及产业化。
5.新能源:大型风电整机、海上大功率及漂浮式风力发电机组、超大功率高温超导风电机组、先进太阳能发电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装置研发及产业化,新型太阳能电池、薄膜电容器、氢燃料电池技术、电池能量管理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
6.生物医药:抗病物开发、高发重大疾病创新抗体药、重组蛋白等创新生物技术药、高准确性新冠病毒等检测试剂及试剂盒、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和仿创结合的改良型新药、临床急需的高端、高难度的重要手性、高附加值的和关键中间体。
7.节能环保:清洁节能锅炉、节能电机及电力装备、大气污染防治技术与装备、环境监测技术与设备研发及产业化,水体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废气排放控制与回收技术、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技术、生态保护与环境修复技术的研发及应用示范。
8.高技术船舶及海工装备:海上油气生产类平台装备设计、总装制造和集成的研发及产业化,深远海海底观测网络关键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船用发动机监控安保系统、船体气动减震系统、三缆定 位系统研发、船用主要机电产品、船用舾装件、双燃料系统、船用锅炉等装备研发及产业化。
二、南通市长三角协同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在南通市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须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
3.根据《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通科发〔2022〕40号)相关要求,被列为信用审查不通过对象的单位,不得申报或取消评审资格。
三、南通市长三角协同创新专项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我市的产业、技术政策,技术领域属于所支持方向、符合相关要求,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2.产业化项目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好,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较高,应具有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和显著经济效益。开发研究项目创新性强、成果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或有较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3.产业化项目实施期内新增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新增销售不低于3000万元。开发研究项目实施期内新增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150万元。
4.同一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本年度已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申报市级及以上其他类型科技计划项目的、已获市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的,不得申报。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评审资格。
四、南通市长三角协同创新专项项目组织方式及时间要求
项目采用限定高额后补助方式支持。主要用于企业开展自主研发或实施转化重大成果研发投入的补助,且政府财政资金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新增研发投入(或研究开发经费)的三分之一。
(一)组织方式
1.市区各科技主管部门作为本项目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含省级高新区)项目的组织、企业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报送至市科技局。
2. 实行限额申报、择优立项。产业化项目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开发区限额申报3项,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创新区限额1项。市科技局对所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咨询论证,择优立项。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项目的备案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附件,所提供的附件材料须清晰可辨。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封面、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3.项目信息表和申报书须同时在南通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的内容须完全一致。
五、其他事项
1.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将项目汇总表(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1号楼103室。
2.本年度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