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代办沈阳盘锦丹东朝阳锦州房地产开发资质
办理地区:辽宁地区
业务介绍
房地产开发资质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企业章程;
3. 验资证明;
4.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明;
5. 企业董事、监事、经理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明;
6. 企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明;
7.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明、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8. 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增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除前款规定要求提交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增设分公司的,应当持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资质证书副本等资料向项目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申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业务介绍
房地产开发资质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企业章程;
3. 验资证明;
4.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明;
5. 企业董事、监事、经理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明;
6. 企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明;
7.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明、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8. 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增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除前款规定要求提交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增设分公司的,应当持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资质证书副本等资料向项目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申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