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岛市专精特新申报全攻略
“专精特新”产品认定简介
(一)“专”是指采用专项技术或工艺通过专业化生产制造的专用性强、专业特点明显、市场专业性强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用途的专门性、生产工艺的专业性、技术的专有性和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具有专业化发展优势。
(二)“精”是指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或工艺,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建立精细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通过精细化管理,精心设计生产的精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的精致性、工艺技术的精深性和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三)“特”是指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研制生产的,具有地域特点或具有特殊功能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或服务的特色化。
(四)“新”是指依靠自主创新、转化科技成果、联合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研制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较高的附加值和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申报主体
1.在青岛市内登记注册的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
2.已被认定的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者符合《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标准与条件》的中小企业。
申报条件
1.本市注册并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国家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拥有“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3.新产品(技术)须经过专门机构认定,有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且进入市场(技术运用)一年以上。
4.在市场、质量、效益或发展等方面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具备申报产品(技术)的市场占有率高。
5.申报产品(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技术)项目。
6.申报产品实现利税和总资产贡献水平等方面效益好,侧重于具有较高资产收益率的产品。
7.申报产品具有可持续发展态势,侧重于产品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长远的品牌发展战略,能够带动项目企业成为行业龙头的产品。
申报流程
①提交申报资料。历年12月底(具体看文件通知)登录青岛市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政务服务栏目或市经信委政务网首页的“青岛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培育认定申报系统”进行注册,并完成申请材料填报工作。
②区市审核。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审查申报企业提供的材料并调研企业实际情况。请于历年12月底(具体看文件通知)前完成网上推荐工作。
③公布培育名单。市经信委根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区市推荐意见,审核后行文公布2020年“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培育计划名单。
④跟踪服务。市经信委相关业务处室和各区市对接列入培育名单的企业,及时了解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
一是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融资、技改、土地、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帮助和协调。
二是依托三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产学研合作、产品检测、教育培训、财税代理、法律咨询等全方位服务。
三是引导企业加强市场分析预测,把握市场机遇,增强质量、品牌和营销意识,提高核心竞争力。
⑤完成专家评审和认定开展对培育产品(技术)的网上专家评审、公示和认定工作。
主管部门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奖励政策
1.直接奖励,青岛市各区不同程度配套:市南区5万、市北区待定、崂山区5万、李沧区5万、西海岸新区5万、城阳区5万、高新区待定、即墨市10万、平度市0-5万、胶州市5万(根据政策可能浮动)。
2.可参加青岛市“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和青岛市工业中小企业“隐形冠军”评选等活动。
3.对购置先进设备开展技术改进的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附各区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青岛市崂山区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打造高端新兴产业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市南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胶州市政府关于激励制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李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区域经济创新发展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西海岸新区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专”是指采用专项技术或工艺通过专业化生产制造的专用性强、专业特点明显、市场专业性强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用途的专门性、生产工艺的专业性、技术的专有性和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具有专业化发展优势。
(二)“精”是指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或工艺,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建立精细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通过精细化管理,精心设计生产的精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的精致性、工艺技术的精深性和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三)“特”是指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研制生产的,具有地域特点或具有特殊功能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或服务的特色化。
(四)“新”是指依靠自主创新、转化科技成果、联合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研制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较高的附加值和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申报主体
1.在青岛市内登记注册的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
2.已被认定的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者符合《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标准与条件》的中小企业。
申报条件
1.本市注册并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国家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拥有“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3.新产品(技术)须经过专门机构认定,有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且进入市场(技术运用)一年以上。
4.在市场、质量、效益或发展等方面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具备申报产品(技术)的市场占有率高。
5.申报产品(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技术)项目。
6.申报产品实现利税和总资产贡献水平等方面效益好,侧重于具有较高资产收益率的产品。
7.申报产品具有可持续发展态势,侧重于产品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长远的品牌发展战略,能够带动项目企业成为行业龙头的产品。
申报流程
①提交申报资料。历年12月底(具体看文件通知)登录青岛市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政务服务栏目或市经信委政务网首页的“青岛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培育认定申报系统”进行注册,并完成申请材料填报工作。
②区市审核。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审查申报企业提供的材料并调研企业实际情况。请于历年12月底(具体看文件通知)前完成网上推荐工作。
③公布培育名单。市经信委根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区市推荐意见,审核后行文公布2020年“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培育计划名单。
④跟踪服务。市经信委相关业务处室和各区市对接列入培育名单的企业,及时了解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
一是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融资、技改、土地、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帮助和协调。
二是依托三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产学研合作、产品检测、教育培训、财税代理、法律咨询等全方位服务。
三是引导企业加强市场分析预测,把握市场机遇,增强质量、品牌和营销意识,提高核心竞争力。
⑤完成专家评审和认定开展对培育产品(技术)的网上专家评审、公示和认定工作。
主管部门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奖励政策
1.直接奖励,青岛市各区不同程度配套:市南区5万、市北区待定、崂山区5万、李沧区5万、西海岸新区5万、城阳区5万、高新区待定、即墨市10万、平度市0-5万、胶州市5万(根据政策可能浮动)。
2.可参加青岛市“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和青岛市工业中小企业“隐形冠军”评选等活动。
3.对购置先进设备开展技术改进的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附各区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青岛市崂山区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打造高端新兴产业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市南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胶州市政府关于激励制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李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区域经济创新发展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西海岸新区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