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出具单位:)
《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出具单位:)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出具单位:)
与变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相关的材料:(1)变更名称的,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出具单位:)
(2)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下列材料:①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②新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工具清单;③食品经营者超出许可机关辖区变更经营地址的,应当在原许可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后,凭准予注销许可通知书重新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出具单位:)
(3)变更负责人的,提交下列材料:①变更后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负责人的股东会决议等材料;②变更后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出具单位:)
(4)变更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的,应当提交与申请变更的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工具清单和操作流程文件。(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出具单位:)
《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出具单位:)
《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出具单位:)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出具单位:)
与变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相关的材料:(1)变更名称的,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出具单位:)
(2)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下列材料:①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②新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工具清单;③食品经营者超出许可机关辖区变更经营地址的,应当在原许可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后,凭准予注销许可通知书重新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出具单位:)
(3)变更负责人的,提交下列材料:①变更后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负责人的股东会决议等材料;②变更后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出具单位:)
(4)变更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的,应当提交与申请变更的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工具清单和操作流程文件。(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出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