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点击搜索

发布

二类药店办理要求

区域:
青岛 > 李沧 > 兴华路
类别:
其他
地址:
李沧区兴国路
二类店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至少 1 名执业药师和 1 名药师或以上职称学
技术人员。
二类店营业场所面积应符合以下要求:
1.县级(含)以上城区,单体药店不少于 80 平方米,零售连锁门店不少于 60 平方米;
2.县以下农村地区不少于 40 平方米
查看更多青岛公司注册/年检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666941)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