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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食堂注意的事项

区域:
青岛 > 李沧 > 兴华路
类别:
其他
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兴国路一号
1.设置单独的食品留样区:学校食堂、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2.凉菜加工:必须设立专间,及缓冲间,紫外线等,空调,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
3.人员需要5人以上的健康证
4.生食、熟食一定要分开
5.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
6.要三个水池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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