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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服务托育机构的条件和需要资料

区域:
青岛 > 市北 > 冠县路
类别:
公司注册
地址:
市北鞍山路80号
一、举办托育机构的条件
1、托育机构举办主体应当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业务范围内注明托育服务;
3、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人登记,经营范围内注明托育服务。
4、托育机构负责人负责全面工作,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且经托育机构负责人岗位培训合格,托育人员主要负责婴幼儿照料、看护和保育,应当具有婴幼儿照护专业背景,受过相关婴幼儿保育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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