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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肖像申请商标有哪些要求

区域:
青岛 > 市北 > 辽宁路
类别:
代理记帐
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辽宁路科信大厦1706
1.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并附送人的授权声明书,授权声明书应包括作为商标图样申请的肖像人肖像。
2.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不须附送授权声明书。
3.若商标图样中的人物图形并非真实的人物肖像,只是创作画或电脑制作的虚构的人物形象,应当在商标说明栏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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