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东经常从被投资公司借款有何好的税务上的建议送给股东
1. 股东尽量不要从被投资公司借款,别人来借款的税务风险要小于股东借款;
2. 借款尽量不要超过年底12月31日,俗话说的好:随借随还、再借不难;
3. 股东若是有从公司的借款挂账,必须用途是用于公司经营,而且有证据来证明与经营相关,避免涉税风险。比如:在借款条或者借款协议上能够体现出借款的用途;
4. 股东借款个人建议收取股东的利息比无息更好、税务风险更小;
5. 股东借款也需要签订借款协议。
2. 借款尽量不要超过年底12月31日,俗话说的好:随借随还、再借不难;
3. 股东若是有从公司的借款挂账,必须用途是用于公司经营,而且有证据来证明与经营相关,避免涉税风险。比如:在借款条或者借款协议上能够体现出借款的用途;
4. 股东借款个人建议收取股东的利息比无息更好、税务风险更小;
5. 股东借款也需要签订借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