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注册、三证合一、记账报税、公司变更注销
从10月1日起,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新成立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时,同步完成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接收工商部门共享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通过公开信、公告、短信等多种方式,提醒、督促已办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产生用工后30日内,依法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TEL:15192037193(同步微信)
Q Q:2803664003
联系人:王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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