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点击搜索

发布

承接眼科诊所

区域:
青岛 > 李沧 > 李沧周边
眼科诊所设置条件

眼科诊所不设手术室,不开展手术。
    一、科室设置
    设有急救室、诊室、室、药房、检查室等功能室,不设眼科二级专业,不设住院床位。  
    二、人员
    (一)不超过2名执业医师,执业范围为眼科,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10年以上眼科执业经历并具有眼科医师以上职称;
    (二)不超过2名眼科执业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3年以上眼科工作经历并具有护师以上职称;
    (三)不超过2名药房工作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师级以上技术职称;
    (四)设置人应具有眼科专业执业范围5年以上从业经历。
    三、房屋
    (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二)各功能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视力表、裂隙灯、检眼镜、眼压计、验光仪、镜片箱、三面镜、房角镜、前置镜、紫外线灯、快速炉;
    (二)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服务相适应的其它设备。
相关信息
李沧-李村
2小时前
市北-冠县路
3小时前
李沧-李村
4小时前
李沧-兴华路
4小时前
李沧-李村
5小时前
李沧-李村
20小时前
黄岛-薛家岛
22小时前
查看更多青岛其他商务服务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715022)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