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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中医诊所

区域:
青岛 > 市北 > 冠县路
中医诊所
制订各项相应的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制定与诊所相适应的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眼科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以上各种规章制度成册可用。
  六、投资总额到位,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中医诊所的中医率不得低于85%。
一、人员: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师。经批准设置钦片和成药柜的,须配备具有士以上职称的人员共同执业。
二、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三、设备:
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
四、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五、 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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