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代办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办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有会计事务所验资报告;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办公用房60平方米,房屋需要有总体建筑消防验收批复,房屋需要有租赁备案);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有会计事务所验资报告;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办公用房60平方米,房屋需要有总体建筑消防验收批复,房屋需要有租赁备案);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