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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需要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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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需要提供资料
(一)生猪年出栏 500 头以上;(二)肉鸡年出栏 40000 只以上;(三) 肉鸭
年出栏 50000 只以上;(四)蛋鸡/蛋鸭存栏 10000 只以上;(五)奶牛 存栏
100 头以上;(六)肉牛年出栏 100 头以上;(七)肉羊年出栏 500 只 以上;
(八)兔存栏 3000 只以上。 养殖场办理条件
1、①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
500 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 1000 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 200 米以上;动 物
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 500 米;②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 化处理
场所 3000 米以上;③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 及公路、
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 500 米以上。
2、①场区周围建有围墙;②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 4 米、深 0.3 米以
上的池;③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④生产区入口 处 设置
更衣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池或者垫;⑤生产区内清 洁道、 污
染道分设;⑥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 5 米以上或者有隔离 设施。禽类
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 配备种蛋熏蒸
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3、①场区入口处配置设备;②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③ 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④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 备
、 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⑤ 有与
生 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⑥有相对独立的 引入动
物 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
4、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乡村 兽 医
。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
5、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 告、
、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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