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落户所需材料
1、《流动调配登记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勿手写内容)
2、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人才引进报告(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引进人员基本情况、单位考察意见等)
4、符合学历要求落户条件的,提供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落户的,提供对应的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相关证书档案材料不全的,应提交原发证机关或具备资质的验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5、单位的劳动合同及社保保险缴纳证明(市人社局网站查询打印)
6、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其中未婚的需出具单身证明材料,已婚的需出具独生子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计划生育调查表》
7、拟引进人员人事(职工)档案
另外,配偶符合条件随调随迁的,有工作单位的须同时提供配偶《流动调配登记表》1份、接收单位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失业证或有效的无业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子女随迁的,未成年子女须出具户籍证明材料,成年未婚子女须出具未婚证明、户籍证明材料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2、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人才引进报告(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引进人员基本情况、单位考察意见等)
4、符合学历要求落户条件的,提供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落户的,提供对应的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相关证书档案材料不全的,应提交原发证机关或具备资质的验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5、单位的劳动合同及社保保险缴纳证明(市人社局网站查询打印)
6、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其中未婚的需出具单身证明材料,已婚的需出具独生子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计划生育调查表》
7、拟引进人员人事(职工)档案
另外,配偶符合条件随调随迁的,有工作单位的须同时提供配偶《流动调配登记表》1份、接收单位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失业证或有效的无业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子女随迁的,未成年子女须出具户籍证明材料,成年未婚子女须出具未婚证明、户籍证明材料及无犯罪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