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落户 社保公积金
外地人在青岛如何落户
怎样落户青岛
按照目前青岛市执行的户籍政策,落户政策可归纳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专业人员落户(有学历或在某些技术领域方面)
专业人员落户放宽条件限制在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1、享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2、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
3、男年龄50周岁、女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已履行满一年,由该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高级技工或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的紧缺专业毕业生和具有特殊才能人员,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高级技工引进工种范围,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情况按年度向社会公布。
5、年龄20周岁以下(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获得全国性正式比赛前 6名,省级正式比赛前3名或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的人员,本人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在市内四区和崂山、黄岛、城阳区(以下简称三区)内有接收单位,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含高级技工学校学历)且聘用期满三年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在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五市)城区内有接收单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学校学历)或虽无学历但聘用期达到8年以上并已同时缴满养老保险费年限的,本人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在五市和三区城区以外镇驻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在住所所在地落户。虽无合法固定住所,但在小城镇内被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合法录、聘用的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毕业生、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被这些单位引进的人才,本人可在单位所在地落户。
二、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投靠落户
不限年龄婚龄.新政策对于投靠落户的条件也有所放宽,具体规定为:
1、属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入户其配偶可办理落户。
2、属父母投靠子女的,须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可办理落户。
3、属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入户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但不包括结婚后离婚和丧偶的子女.
4、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子女或病残成年未婚子女需投靠具有本市入户的其他近亲属的,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或在边远省区从事地质勘探工作,其未成年子女或病残成年未婚子女无法随身抚养,需投靠具有本市入户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办理落户。
5、符合收养法规定,已办理收养登记的,可办理落户。
6、经批准回市区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可进市区落户。
7、原是本市入户的退学人员、境外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可回原户籍地落户。
三、购房落户
凡具有稳定收入的外来人员,在青岛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据介绍,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购买的房产必须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的一手房,而且要提交购房合同、并取得《房地产权证》。
四、转业退伍军人落户
按照规定执行组织调动、复转退伍军人、随军家属落户条件:青岛市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调动者;录用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经审核批准的中央、省驻青单位系统内组织人事部门调动者;复转退伍军人(含转业士官)进市落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随军家属落户按照有关文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军休干部进市落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进市落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来青投资达标落户
在市内四区和三区城区内注册个体、私营企业的创业人员,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配偶有接收单位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
1、当年实际纳税1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2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万元以上。
2、招用城镇失业人员30人,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外地来青注册的各类企业,在市内四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允许本企业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签订5年劳动合同、在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业务骨干办理落户。三区城区落户条件同比减半。
1、当年实际纳税20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500万元,可迁入5人入户。
2、招用城镇失业人员100人,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迁入5人入户。
3、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当年实际纳税5万元,可迁入2人入户。
在五市的投资创业人员落户,按照国家小城镇户籍管理规定执行。
六、劳动模范、科技型人才落户
在本市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山东省以上荣誉称号的本市外来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迁入落户。新政策同时规定,城市各类中高级科技人才、技能人才和已在城市落户的大中专毕业生,愿到小城镇和农村工作的,其入户既可保留在原城市,也可迁往工作地区,也可以再由工作地区迁回
专业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怎样落户青岛
按照目前青岛市执行的户籍政策,落户政策可归纳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专业人员落户(有学历或在某些技术领域方面)
专业人员落户放宽条件限制在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1、享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2、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
3、男年龄50周岁、女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已履行满一年,由该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高级技工或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的紧缺专业毕业生和具有特殊才能人员,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高级技工引进工种范围,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情况按年度向社会公布。
5、年龄20周岁以下(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获得全国性正式比赛前 6名,省级正式比赛前3名或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的人员,本人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在市内四区和崂山、黄岛、城阳区(以下简称三区)内有接收单位,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含高级技工学校学历)且聘用期满三年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在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五市)城区内有接收单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学校学历)或虽无学历但聘用期达到8年以上并已同时缴满养老保险费年限的,本人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在五市和三区城区以外镇驻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在住所所在地落户。虽无合法固定住所,但在小城镇内被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合法录、聘用的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毕业生、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被这些单位引进的人才,本人可在单位所在地落户。
二、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投靠落户
不限年龄婚龄.新政策对于投靠落户的条件也有所放宽,具体规定为:
1、属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入户其配偶可办理落户。
2、属父母投靠子女的,须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可办理落户。
3、属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入户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但不包括结婚后离婚和丧偶的子女.
4、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子女或病残成年未婚子女需投靠具有本市入户的其他近亲属的,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或在边远省区从事地质勘探工作,其未成年子女或病残成年未婚子女无法随身抚养,需投靠具有本市入户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办理落户。
5、符合收养法规定,已办理收养登记的,可办理落户。
6、经批准回市区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可进市区落户。
7、原是本市入户的退学人员、境外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可回原户籍地落户。
三、购房落户
凡具有稳定收入的外来人员,在青岛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据介绍,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购买的房产必须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的一手房,而且要提交购房合同、并取得《房地产权证》。
四、转业退伍军人落户
按照规定执行组织调动、复转退伍军人、随军家属落户条件:青岛市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调动者;录用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经审核批准的中央、省驻青单位系统内组织人事部门调动者;复转退伍军人(含转业士官)进市落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随军家属落户按照有关文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军休干部进市落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进市落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来青投资达标落户
在市内四区和三区城区内注册个体、私营企业的创业人员,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配偶有接收单位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
1、当年实际纳税1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2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万元以上。
2、招用城镇失业人员30人,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外地来青注册的各类企业,在市内四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允许本企业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签订5年劳动合同、在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业务骨干办理落户。三区城区落户条件同比减半。
1、当年实际纳税20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500万元,可迁入5人入户。
2、招用城镇失业人员100人,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迁入5人入户。
3、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当年实际纳税5万元,可迁入2人入户。
在五市的投资创业人员落户,按照国家小城镇户籍管理规定执行。
六、劳动模范、科技型人才落户
在本市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山东省以上荣誉称号的本市外来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迁入落户。新政策同时规定,城市各类中高级科技人才、技能人才和已在城市落户的大中专毕业生,愿到小城镇和农村工作的,其入户既可保留在原城市,也可迁往工作地区,也可以再由工作地区迁回
专业办理人才引进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