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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区域:
清远 > 清城
类别:
考公务员辅导班
地址:
清远市金沙商务大厦14楼中公教育
第七条 【教师权利】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这是教师的教育教学权力,也是教师的基本权利,教师对学生传递知识,开展教育教学的工作,任何人不得侵犯。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这是教师的学术研究权,在完成教学工作后,教师有权进行相应的研发、科研工作,例如去参加学术的研讨会议等,学校应该给予支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这是教师的指导评价权,教师可以对学生的品行和成绩进行评价,但是一定要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这是教师的获取报酬权,学校应该按时发放工资,教师在寒暑假享受带薪休假,学校不得以任何理克扣教师工资。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这是教师的进言献策权,教师有权对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进言献策,这样有利于学校的发展,也防止学校的领导独裁。如果学校的领导对进言献策的教师进行批评责骂、罚款等等都是侵犯教师的进言献策权。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学校的教师有权进行岗前的培训或者是其他方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

第八条 【教师义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师应该为人师表;

教师应该以身作则,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因为教师具有示范性,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深刻的影响,所以作为教师一定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的相关工作;

教师要认真完成教育教学的工作,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在平时的工作中要完成教学工作,以教学工作为主。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关爱学生,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体罚学生,也不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学生。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应该不断的与时俱进,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因为时代在进步,教师的教学和思想也要随之更新,要想给学生一杯水,自己要有一桶水。教师要终身学习,不断的提高自己。

第九条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练习题

1.《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 )起开始施行。

A.1995年9月10日 B.1993年10月31日

C.1994年1月1日 D.1995年9月1日

【答案】C。解析: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故此题选择C。

2.《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是每个教师的( )。

A.权利 B.义务 C.责任 D.使命

【答案】A。解析:《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是每个教师的权利。故此题选择A。

3.教师为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基本权利为( )。

A.教育教学权 B.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权

C.学生管理与学业评定权 D.获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福利待遇权

【答案】A。解析:教师为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基本权利为教育教学权,故此题选择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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