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一、对象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电梯安全管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二、审理条件
1、申请条件:
(1)、已满18周岁以上;
(2)、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2、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 学员报名表;
(2) 首次申请应提交人员学历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 申请人健康证明;
(4)换证人员应提交原作业证书。
三、审理程序
1、申请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的考试机构报名;
2、考试机构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制定培训计划,并报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3、考试机构进行理论和实践操作培训,并组织考试;
4、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应向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上报考试结果; 5、经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审理发证手续。
四、审理期限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同意受理的申请在20个工作日完
证》。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原收费标准已过期,新标准未实行,现未收费。
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颁发国家质监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证书全国通用,网上可查。
一、对象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电梯安全管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二、审理条件
1、申请条件:
(1)、已满18周岁以上;
(2)、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2、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 学员报名表;
(2) 首次申请应提交人员学历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 申请人健康证明;
(4)换证人员应提交原作业证书。
三、审理程序
1、申请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的考试机构报名;
2、考试机构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制定培训计划,并报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3、考试机构进行理论和实践操作培训,并组织考试;
4、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应向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上报考试结果; 5、经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审理发证手续。
四、审理期限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同意受理的申请在20个工作日完
证》。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原收费标准已过期,新标准未实行,现未收费。
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颁发国家质监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证书全国通用,网上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