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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孙金山刑事律师专业好律师

区域:
上海 > 上海周边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1号证大五道口2303-2306
  上海孙金山刑事律师,专业从事刑事辩护多年,经验丰富,以擅长办理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著称,经手了大量疑难敏感的经典刑事案件。网址:http://www.sunji*** ;法律咨询电话:13816206804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1号证大五道口2303-2306。
  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追诉时效又是从哪天开始计算的呢?上海刑事律师孙金山下面简单概括讲解一下:
  追诉时效的计算,应依刑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追诉时效的计算违反刑法的规定都是无效的。
  追诉时效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即成犯,从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行为犯,从犯罪行为实施之日起计算;
  三、危险犯,从实施危险并造成险害后果之日起计算;
  四、结果犯,从犯罪结果之日起计算;
  五、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之日起计算;
  六、犯罪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终了之日起计算;
  七、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起算中断,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关于去台人员过去在大陆所犯罪行是否追诉,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的公告明确指出:
  一、对去台人员在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或者在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犯罪地地方人民政权建立前所犯罪行,不再追诉;
  二、去台人员在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犯罪地地方人民政权建立前犯有罪行,并连续或者继续到当地人民政权建立以后的追诉期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凡符合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不再追诉。其中,法定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也不再追诉。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由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对于去台以外其他地区和国家的人员在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或者在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犯罪地地方人民政权建立之前所犯的罪行,分别按公告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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