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及流程
劳务派遣许可申办常见问题及错误示例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分公司,应如何操作?
根据《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8〕31号),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分公司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申请人如果想在2013年7月1日之后新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是新筹建公司来申请许可证,还是在已成立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增加“劳务派遣”字段?
《劳动合同法》(人民共和国令第七十三号)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因此按照《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要求,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 公司营业执照有“劳务派遣”经营范围,在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之前已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许可机关依法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 对于营业执照无“劳务派遣”经营范围的公司以增加经营范围为由申请许可的,许可机关应当告知其通过新筹建公司办理劳务派遣许可。
3. 对于申请人新筹建公司前来申请许可的,许可机关依法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获得许可后,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场地:商用产权(禁止居民住宅);
2、具备50平以上的固定经营场所;
3、企业注册实缴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
4、配备经营活动所需的相关设施;
5、具有符正确律法规的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制度;
6、严格执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准备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2、企业章程以及1报告或财务1报告;
3、劳务派遣信息管理系统;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5、拟定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
6、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使用证明;
7、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分公司,应如何操作?
根据《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8〕31号),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分公司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申请人如果想在2013年7月1日之后新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是新筹建公司来申请许可证,还是在已成立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增加“劳务派遣”字段?
《劳动合同法》(人民共和国令第七十三号)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因此按照《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要求,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 公司营业执照有“劳务派遣”经营范围,在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之前已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许可机关依法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 对于营业执照无“劳务派遣”经营范围的公司以增加经营范围为由申请许可的,许可机关应当告知其通过新筹建公司办理劳务派遣许可。
3. 对于申请人新筹建公司前来申请许可的,许可机关依法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获得许可后,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场地:商用产权(禁止居民住宅);
2、具备50平以上的固定经营场所;
3、企业注册实缴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
4、配备经营活动所需的相关设施;
5、具有符正确律法规的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制度;
6、严格执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准备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2、企业章程以及1报告或财务1报告;
3、劳务派遣信息管理系统;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5、拟定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
6、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使用证明;
7、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