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全上海建筑施工资质业务后期一站式服务 专业靠谱
上海佾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于建筑行业人力资源服务的企业,目前团队共有专业猎头人员30余人。公司专业为建筑类企业代办资质,提供建筑类企业(升级、保级资质)所需的一、二级建造师,中、高级工程师人员。业务范围已逐步覆盖江、浙、沪、皖等经济发达地区,拥有长期合作的老企业有接近1000多家。我们公司有着庞大的人才库,有需要以上证书的单位与个人,请与我们联系,真诚期待与您的合作!
我公司是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成立的一家 专业办各项建筑资质的服务咨询性公司。主要从事建筑行业资质申报,资质维护人员信息采集等相关服务办理咨询。常年 供给一 二级建造师,各专业、中、高级工程师及注册,造价,监理,工程师
为上海企业资质申请 资质升级 资质代办 资质换证 资质维护 资质增项 资质新办 资质转让
专业给上海市政、房建、机电、水利水电资质升级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建筑业企业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工作。
一、换证范围及时间
1、本次换证的范围是什么,哪些证书需要换证?
答:换证范围:在我省范围内工商注册取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等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驻沪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企业,以及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所属企业其由住建部负责审批的资质除外)。
2、哪些资质类型不在本次换证范围内?
答:建筑业企业特级资质不参与本次换证;建筑业企业暂定资质类别已作废,不能申请换证;《新标准》中未设置的资质类别不换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不参与本次换证。
3、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如何换证?
答:根据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5]10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711号)要求进行简单换证。
4、本次换证时间上有什么要求?
答:一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换证的企业,应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我厅提出换证申请,我厅应在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住建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二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我厅进行换证的企业,应在2016年8月31日前向我厅提出换证申请,我厅应在2016年12月1日前完成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报住建部。二是由我厅负责换证的企业,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出换证申请,超过过渡期后将不再受理换证申请。
二、换证程序、申报材料问题
5、不同的许可机关换证程序是什么样的?
答:(1)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的,建筑业企业应通过上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向我厅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同时将纸质申请材料送企业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含沪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对原件后提交我厅。
(2)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的,建筑业企业应从“三库一平台”系统直接向我厅报送电子申请材料;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方面的施工总包资质仍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3)申请各地级以上市(含沪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的,包括上海省政府第169号令规定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名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规定的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涉及上述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应向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换证申请。
6、企业所持有资质类别涉及部、省、市三级资质许可机关,可以用同一个流水号申报换证吗? 答:不可以。因许可机关不同,所需要的申报材料要求也不同,因此应根据不同的许可机关分别申请流水号进行办理。同时,对涉及多个部门会审的资质类别建议也分开申报,以方便审查。
7、申报材料如何要求的?
答:(1)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及住房城乡建设厅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所需申报材料按照“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上“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对应的“办理指南”栏目要求提供。
(2) 申请各地级以上市(含沪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的,具体申报材料要求咨询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什么资质类别采取的是电子化方式申报?
答:由我厅负责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采取的是电子化方式申报。主要包括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不含公路总包二级、铁路总包二级、港口与航道总包二级、水利水电总包二级、通信工程总包二、三级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不含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方面和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9、关于“一次性提出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该如何理解?
答:所谓的“一次性”是指企业应分别向不同的行政许可机关“一次性”提出换证申请。涉及不同许可机关的资质类别可分开提出申请。例如: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总包二级、市政工程总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总包三级和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4项资质,则企业在向我厅提出换证申请时只需要把涉及我厅许可的“建筑工程总包二级、市政工程总包二级”2项资质一次性向我厅提出换证申请即可,而其余2项资质可在其他时间一次性向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属于同一许可机关许可的资质,未能“一次性”同时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该项资质换证。
10、换证不成功该怎么办?
答:企业提出换证申请后,如果许可机关未批准其相应资质换证申请,则企业可在换证结果公布后3个月内提出低于原资质等级的同类别资质换证申请,也可继续申请原资质类别及等级。超过3个月的仍未提出申请的,需从 低等级申请。
11、按原标准取得高耸构筑物等并入总包资质的企业可以申请《新标准》中1项低于原资质等级并入的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换证,那么原先具备的是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怎么申请低于原资质等级的总包资质呢?
答:上述情况可以直接申请相应施工总包三级资质换证。
12、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资质类别,在进行申报材料原件核对时是否需要核对企业主要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答:不需要。
13、如何理解换证时 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
答:本次换证,无论企业旧版证书上载有多少(限大于5个)专业承包资质,在本次换证时 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
14、企业申请换证时可否直接申请低于原资质等级换证?
答:可以。如果企业发现自己相关人员及资产设备等情况不满足现有等级资质换证要求的,可直接申请低于原资质等级换证。
三、主要人员常见问题
15、《新标准》中的职称专业可以嵌套使用吗?如市政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暖通、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等专业职称,那么暖通等专业可以用于市政相关专业中吗?
答:可以使用。
17、焊接专业职称如何认可?
答:企业提交职称证书或毕业zheng书显示为焊接、金属材料、热处理等专业的均可认可。
18、《新标准》中要求“×××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人,且×××专业、×××专业等齐全”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新标准》中对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且要求专业齐全的,是指申报人员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人员组成,且每个专业至少有1人。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是指30人应当由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4个专业中级以上有职称人员组成,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各专业至少有1人,其他专业人员不予认可。标准中只要涉及专业或人员齐全的说法则要求所涉及的各专业至少要有1人。
19、申请换证时,人员的学历专业为工程序列专业,同时具备非工程序列中级职称,这个可以当作中级职称人员使用吗?
答:不可以,必须同时具备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
20、具有教学、研究等系列职称的人员可作为有职称人员申报么?
答:不可以。职称人员中如具有教学、研究等系列职称的人员从事建筑施工时,如讲师、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员、研究员等的均不予认可。
21、学历证书可以当作职称证使用吗?
答:学历不可以当作职称证书使用,其仅用于持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的专业认定,企业在申报资质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提交毕业zheng书。
22、申请某一类别资质时,如一人同时具有职称证书、岗位证书、技术工人证书,可以分别计算吗?
答:企业申请某一类别资质,企业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数量、专业、工种均应满足《新标准》要求。一个人同时具有注册证书、技术职称、岗位证书、技术工人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两个及以上的,只能作为一人考核;但一个人同时拥有注册证书和技术职称的,可同时作为注册人员和技术职称人员考核。但在申请不同资质时可根据需要选择一种证书予以使用。
23、申请某一类别资质换证时,注册建造师的注册专业分别为建筑工程和机电工程,这种情况可以按两人计算吗?
答:同一资质类别内不可以,只作一人考核。但不同资质里可以分别使用并分别认定相关专业。
24、一个职称证书专业与毕业zheng书专业不符可以使用吗?
答:可以使用,并可认定为两个专业。例如:一个人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职称证书和道路工程毕业zheng书,则可分别作为企业申请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职称人员考核。
25、《新标准》中要求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工种、×××工种等技术工人不少于××人”,指的是所列工种都需要配备人员吗?
答:上述工种人员总数满足要求的××人即可,每个工种人数不限,也不要求所有工种齐全。
26、《标准》中对技术工人的专业做了限定,且要求专业齐全的,如何理解?
答:是指申报人员由相应专业人员组成,且每个专业至少1人。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30人”是指这30人应当由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组成,且每个专业至少有1人,其他专业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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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上海企业资质申请 资质升级 资质代办 资质换证 资质维护 资质增项 资质新办 资质转让
专业给上海市政、房建、机电、水利水电资质升级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建筑业企业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工作。
一、换证范围及时间
1、本次换证的范围是什么,哪些证书需要换证?
答:换证范围:在我省范围内工商注册取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等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驻沪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企业,以及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所属企业其由住建部负责审批的资质除外)。
2、哪些资质类型不在本次换证范围内?
答:建筑业企业特级资质不参与本次换证;建筑业企业暂定资质类别已作废,不能申请换证;《新标准》中未设置的资质类别不换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不参与本次换证。
3、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如何换证?
答:根据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5]10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711号)要求进行简单换证。
4、本次换证时间上有什么要求?
答:一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换证的企业,应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我厅提出换证申请,我厅应在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住建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二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我厅进行换证的企业,应在2016年8月31日前向我厅提出换证申请,我厅应在2016年12月1日前完成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报住建部。二是由我厅负责换证的企业,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出换证申请,超过过渡期后将不再受理换证申请。
二、换证程序、申报材料问题
5、不同的许可机关换证程序是什么样的?
答:(1)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的,建筑业企业应通过上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向我厅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同时将纸质申请材料送企业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含沪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对原件后提交我厅。
(2)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的,建筑业企业应从“三库一平台”系统直接向我厅报送电子申请材料;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方面的施工总包资质仍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3)申请各地级以上市(含沪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的,包括上海省政府第169号令规定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名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规定的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涉及上述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应向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换证申请。
6、企业所持有资质类别涉及部、省、市三级资质许可机关,可以用同一个流水号申报换证吗? 答:不可以。因许可机关不同,所需要的申报材料要求也不同,因此应根据不同的许可机关分别申请流水号进行办理。同时,对涉及多个部门会审的资质类别建议也分开申报,以方便审查。
7、申报材料如何要求的?
答:(1)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及住房城乡建设厅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所需申报材料按照“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上“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对应的“办理指南”栏目要求提供。
(2) 申请各地级以上市(含沪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的,具体申报材料要求咨询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什么资质类别采取的是电子化方式申报?
答:由我厅负责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采取的是电子化方式申报。主要包括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不含公路总包二级、铁路总包二级、港口与航道总包二级、水利水电总包二级、通信工程总包二、三级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不含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方面和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9、关于“一次性提出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该如何理解?
答:所谓的“一次性”是指企业应分别向不同的行政许可机关“一次性”提出换证申请。涉及不同许可机关的资质类别可分开提出申请。例如: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总包二级、市政工程总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总包三级和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4项资质,则企业在向我厅提出换证申请时只需要把涉及我厅许可的“建筑工程总包二级、市政工程总包二级”2项资质一次性向我厅提出换证申请即可,而其余2项资质可在其他时间一次性向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属于同一许可机关许可的资质,未能“一次性”同时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该项资质换证。
10、换证不成功该怎么办?
答:企业提出换证申请后,如果许可机关未批准其相应资质换证申请,则企业可在换证结果公布后3个月内提出低于原资质等级的同类别资质换证申请,也可继续申请原资质类别及等级。超过3个月的仍未提出申请的,需从 低等级申请。
11、按原标准取得高耸构筑物等并入总包资质的企业可以申请《新标准》中1项低于原资质等级并入的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换证,那么原先具备的是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怎么申请低于原资质等级的总包资质呢?
答:上述情况可以直接申请相应施工总包三级资质换证。
12、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资质类别,在进行申报材料原件核对时是否需要核对企业主要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答:不需要。
13、如何理解换证时 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
答:本次换证,无论企业旧版证书上载有多少(限大于5个)专业承包资质,在本次换证时 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
14、企业申请换证时可否直接申请低于原资质等级换证?
答:可以。如果企业发现自己相关人员及资产设备等情况不满足现有等级资质换证要求的,可直接申请低于原资质等级换证。
三、主要人员常见问题
15、《新标准》中的职称专业可以嵌套使用吗?如市政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暖通、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等专业职称,那么暖通等专业可以用于市政相关专业中吗?
答:可以使用。
17、焊接专业职称如何认可?
答:企业提交职称证书或毕业zheng书显示为焊接、金属材料、热处理等专业的均可认可。
18、《新标准》中要求“×××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人,且×××专业、×××专业等齐全”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新标准》中对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且要求专业齐全的,是指申报人员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人员组成,且每个专业至少有1人。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是指30人应当由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4个专业中级以上有职称人员组成,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各专业至少有1人,其他专业人员不予认可。标准中只要涉及专业或人员齐全的说法则要求所涉及的各专业至少要有1人。
19、申请换证时,人员的学历专业为工程序列专业,同时具备非工程序列中级职称,这个可以当作中级职称人员使用吗?
答:不可以,必须同时具备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
20、具有教学、研究等系列职称的人员可作为有职称人员申报么?
答:不可以。职称人员中如具有教学、研究等系列职称的人员从事建筑施工时,如讲师、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员、研究员等的均不予认可。
21、学历证书可以当作职称证使用吗?
答:学历不可以当作职称证书使用,其仅用于持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的专业认定,企业在申报资质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提交毕业zheng书。
22、申请某一类别资质时,如一人同时具有职称证书、岗位证书、技术工人证书,可以分别计算吗?
答:企业申请某一类别资质,企业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数量、专业、工种均应满足《新标准》要求。一个人同时具有注册证书、技术职称、岗位证书、技术工人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两个及以上的,只能作为一人考核;但一个人同时拥有注册证书和技术职称的,可同时作为注册人员和技术职称人员考核。但在申请不同资质时可根据需要选择一种证书予以使用。
23、申请某一类别资质换证时,注册建造师的注册专业分别为建筑工程和机电工程,这种情况可以按两人计算吗?
答:同一资质类别内不可以,只作一人考核。但不同资质里可以分别使用并分别认定相关专业。
24、一个职称证书专业与毕业zheng书专业不符可以使用吗?
答:可以使用,并可认定为两个专业。例如:一个人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职称证书和道路工程毕业zheng书,则可分别作为企业申请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职称人员考核。
25、《新标准》中要求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工种、×××工种等技术工人不少于××人”,指的是所列工种都需要配备人员吗?
答:上述工种人员总数满足要求的××人即可,每个工种人数不限,也不要求所有工种齐全。
26、《标准》中对技术工人的专业做了限定,且要求专业齐全的,如何理解?
答:是指申报人员由相应专业人员组成,且每个专业至少1人。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30人”是指这30人应当由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组成,且每个专业至少有1人,其他专业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