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点击搜索

发布

上海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区域:
上海 > 宝山 > 上海大学
上海松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致力于国内外商标、专利、公司等知识产权业务的注册、续展、转让及会计税务等一系列相关业务的拓展。
联系人:陈老师 Q Q:2361887626 手机:13564009926 电话:021-58598675
新公司法下知识产权出资松绑
  3月1日起,新修改的《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正式实施,新公司法总体上对于注册资本要求、资金认缴期限和方式都给予了更大的自由度,帮助创业者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般对于技术型企业的创业者,通过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出资,即能够有效缓解创业者在创业初期的资金压力,这也是与相关资金方合作的佳途径。而随着新公司法的颁布,知识产权出资上的限制被进一步减少,可谓为创业者带来了福音。
  一、可完全用知识产权进行出资
  旧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即所谓知识产权出资多只能拥有公司百分之七十的股份。而在新公司法中上述规定被删除,由此带来的好处主要有二:
  (1)知识产权持有者可以完全通过知识产权出资的方式设立公司,在注册资本上将不存在现金压力;
  (2)知识产权持有者在与相关资金方合作时,可以享有更大的股权比例。
  二、知识产权出资的可行性增加
  旧版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要求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因此创业者以知识产权出资的,一般需要将知识产权作为首次出资的资产。根据旧版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实践中,工商局认可的知识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包括专利登记簿副本、专有技术转让协议、商标注册证、著作权登记证明等。
  然而熟悉知识产权转让程序的读者一定会发现该规定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很低,因为一般知识产权转让手续,例如专利转让或者商标转让手续,都需要填写受让人的组织机构代码,但是在旧版公司法下,公司设立并获得组织机构代码的前提是出资人将相关出资知识产权转让至公司,因此无疑形成了一个死结,客观上压抑了知识产权出资行为。通常,为了规避上述规定,很多企业只能通过增资的方式来完成知识产权出资,但是这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时间以及财务成本,对于初创企业来说是难以承受的。
  新公司法的重大改革点之一就是将原先的"实缴"方式修改为"认缴"方式,即取消了上述旧法二十六条中对于低注册资本的限制,出资期限、出资方式、每期出资比例全部交由股东协商确定。在"认缴"方式下,知识产权出资人可在公司设立后再将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转让至公司,增加了知识产权出资的可行性。
  三、简化了知识产权出资的流程
  在旧版公司法下,知识产权出资需要经历"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转移—知识产权验资—公司设立"四个步骤。而新公司法则取消了旧法第二十九条有关验资的规定,知识产权出资的流程变为"知识产权评估—股东协商出资流程—公司设立—知识产权转移",验资环节的取消简化了知识产权出资的流程,进一步降低知识产权出资人的财务和时间负担。
  综上,在新公司法下,知识产权出资较之以往变得更为可行,如果你是手握技术、心怀梦想的有智青年,那就快来用知识产权出资进行创业吧!
查看更多上海其他商务服务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38675)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