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学校学历教育收费
正规学校学历教育收费
条 为规范管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工作,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发改[2005]1127号)、北京市《关于规范本市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规[2012]4号)等规定,结合本委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以引导学校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的教育收费政策为目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 价格管理科为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工作的受理机构,负责受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审核备案。
民办教育,又名私立教育(private education),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民办大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历与公办学历有同等效力。根据国家新公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只要是国家批准的民办高校,民办大学学历与公办学历有同等效力(民办大学学生在校期间都有机会获得国家授予的国家奖学金、助学金以及贫困补助和考硕、考博资格,民办大学毕业后工作时社会就业单位不应该有所区别对待)
民办大学招生专业:
工业与民用建筑、财务会计药剂电子技术机电工程经济管理计算机护理学临床医学中医电子商务涉外会计中西医结合导游 商务英语经济管理、西医士、药剂、口腔、语文教育、英语教育、针灸、幼儿教育、卫生保健等200多个民办大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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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13910522952
条 为规范管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工作,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发改[2005]1127号)、北京市《关于规范本市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规[2012]4号)等规定,结合本委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以引导学校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的教育收费政策为目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 价格管理科为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工作的受理机构,负责受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审核备案。
民办教育,又名私立教育(private education),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民办大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历与公办学历有同等效力。根据国家新公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只要是国家批准的民办高校,民办大学学历与公办学历有同等效力(民办大学学生在校期间都有机会获得国家授予的国家奖学金、助学金以及贫困补助和考硕、考博资格,民办大学毕业后工作时社会就业单位不应该有所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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