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富财经因失实侵权公开向绿地控股集团致歉
2月25日,江苏聚富时代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主办的“聚富财经”网站和腾讯企鹅号“聚福财商”等公开平台,因失实并侵权,向绿地控股集团公开致歉。致歉信显示: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旗下“聚富财经” 企鹅号平台,于2019年12月4日发布《又一房企“崩塌”负债超9000亿 项目停工 接盘侠是谁?购房者?》的文章,该文存在引述失实的问题。为不良影响,我司及时删除了相关文章,并在此郑重向贵公司致歉。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沪01民终12309号终审判决认为,江苏聚富发布的涉案文章存在对绿地控股集团、绿地股份明显的否定性和夸大性描述成分,超越了媒体基于客观事实进行和评价的行为范畴,构成对绿地控股集团、绿地股份的名誉权侵害。江苏聚富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其主办的“聚富财经”网站和腾讯企鹅号“聚富财经”中发布法院审核认可的具有向绿地控股集团、绿地股份道歉内容的文章且持续10日。法院终审判决江苏聚富赔偿绿地集团方面经济损失10万元,并承担本案相关公证费、律师费等。
企查查公开信息显示,“聚富财经”由江苏聚富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和运营,法人陈永生,注册地为江苏省淮安市。公开信息显示,“聚富财经”除了本次失实绿地控股集团公开致歉外,已不是次因失实惹上官司并公开致歉,就在不久前的2020年11月19日,“聚富财经”在其、微博及头条号上公开发布了对顺丰控股的《致歉声明函》。
随着网络自媒体迅速发展,网络谣言、恶意攻击等不和谐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个别不良媒体专门盯着知名企业、公众公司。同时,随着移动互联网下各种自媒体平台飞速发展,网络传播往往是爆炸式发酵,影响难以遏制,给企业带来了巨大困扰,也扰乱了企业及市场的正常运行。
国家有关部门也已采取行动,打击这股歪风。2019年12月2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第5号令《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对于规范和引领各类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遏制和防范违法信息、不良信息,具有重要意义。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旗下“聚富财经” 企鹅号平台,于2019年12月4日发布《又一房企“崩塌”负债超9000亿 项目停工 接盘侠是谁?购房者?》的文章,该文存在引述失实的问题。为不良影响,我司及时删除了相关文章,并在此郑重向贵公司致歉。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沪01民终12309号终审判决认为,江苏聚富发布的涉案文章存在对绿地控股集团、绿地股份明显的否定性和夸大性描述成分,超越了媒体基于客观事实进行和评价的行为范畴,构成对绿地控股集团、绿地股份的名誉权侵害。江苏聚富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其主办的“聚富财经”网站和腾讯企鹅号“聚富财经”中发布法院审核认可的具有向绿地控股集团、绿地股份道歉内容的文章且持续10日。法院终审判决江苏聚富赔偿绿地集团方面经济损失10万元,并承担本案相关公证费、律师费等。
企查查公开信息显示,“聚富财经”由江苏聚富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和运营,法人陈永生,注册地为江苏省淮安市。公开信息显示,“聚富财经”除了本次失实绿地控股集团公开致歉外,已不是次因失实惹上官司并公开致歉,就在不久前的2020年11月19日,“聚富财经”在其、微博及头条号上公开发布了对顺丰控股的《致歉声明函》。
随着网络自媒体迅速发展,网络谣言、恶意攻击等不和谐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个别不良媒体专门盯着知名企业、公众公司。同时,随着移动互联网下各种自媒体平台飞速发展,网络传播往往是爆炸式发酵,影响难以遏制,给企业带来了巨大困扰,也扰乱了企业及市场的正常运行。
国家有关部门也已采取行动,打击这股歪风。2019年12月2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第5号令《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对于规范和引领各类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遏制和防范违法信息、不良信息,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