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8岁非婚生育儿童终申报入户成功
上海崇明一8岁孩子小天为非婚生育的小孩,出生后不久母亲便离开,父亲去世,独自跟随祖父母长大,因无合法入户/,给生活、学习造成极大不便。获悉,经过各方辗转努力,小天日前已经成功申报入户。
2011年4月,青年郑某与女友林林(化名)在上海打工时相恋,2013年1月,他们生了儿子小天。小天出生一个月后,林林便离开了崇明,至今未归,也没再与郑某一家有过联系,而郑某因病去世。
小天祖父母生活本就不富裕,儿子又早逝,老两口靠着微薄的养老金和打临工的收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好在小天是个懂事的孩子,学习成绩优异,让老两口很是欣慰,但有一个问题成了他们近些年大的心结。
由于小天是非婚生子,母亲林林离开时带走了出生证,后又遗失,已经8岁的小天一直没有报上入户,幼儿园、小学入学时都遇到过困难。老两口四处奔走,通过村委会、乡政府、派出所的多方帮助,小天才顺利就读至今。可如果入户问题不解决,小天今后的求学包括中考、高考都会受阻,也无法享有医保,日后在就业等方面也将面临重重困难。
为解决小天的入户问题,2021年4月21日,小天的祖父母在公安干警的陪同下,来到上海市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提出可以通过变更监护权解决孩子上入户的问题,即由小天的祖父母担任小天的监护人。
区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认定,此案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即作出援助决定,并通过“快速办”通道,当日指派上海聚隆律师事务所余宏发律师承办此案。
本案难点在于,小天属于非婚生子,且丢失,父亲也已病逝,小天与其祖父母的身份关系该如何认定?小天的母亲是否在事实上无法履行监护,是否愿意放弃监护权?小孩的抚养权又该如何确认?
为查清案件事实,收集证据材料,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与援助律师一同前往崇明区公安分局户政科调查取证,收集了相关派出所从医院调取的小天出生医学证明、其父郑某的居民死亡证明以及派出所询问小天母亲是否愿意放弃监护的相关笔录等材料;后又前往小天祖父处,调取小天祖父与小天符合同一父系遗传特征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小天预防接种证及在幼儿园、小学的就读证明。
随后,援助律师代老两口撰写了变更监护权(抚养权)申请书,整理上述证据材料,提交至区人民法院。
虽然小天母亲此前已经同意由小天祖父母担任小天监护人,但其已在外地组建新的家庭且育有两个女儿,不便赴崇明参加庭审。为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援助律师向法院申请通过在线谈话方式与小天母亲确认案件相关事实,小天母亲表示同意。
2021年6月7日,崇明区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判决小天的监护人变更为小天的祖父母。
目前,小天的祖父母已顺利为小天申报入户。2021年6月28日,小天和祖父母送来“情系百姓办实事 为民解忧暖人心”的锦旗,表达了对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感谢。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来源:大众网·海报 于明效 上海
非婚生育的小孩依法享有跟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无入户人员登记上户按要求提供好、确认好小孩的抚养权等,是可以上入户的,不会让小孩成为人口。
有任何户籍问题,随时联系小邦,您身边值得信任的户籍管家!
2011年4月,青年郑某与女友林林(化名)在上海打工时相恋,2013年1月,他们生了儿子小天。小天出生一个月后,林林便离开了崇明,至今未归,也没再与郑某一家有过联系,而郑某因病去世。
小天祖父母生活本就不富裕,儿子又早逝,老两口靠着微薄的养老金和打临工的收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好在小天是个懂事的孩子,学习成绩优异,让老两口很是欣慰,但有一个问题成了他们近些年大的心结。
由于小天是非婚生子,母亲林林离开时带走了出生证,后又遗失,已经8岁的小天一直没有报上入户,幼儿园、小学入学时都遇到过困难。老两口四处奔走,通过村委会、乡政府、派出所的多方帮助,小天才顺利就读至今。可如果入户问题不解决,小天今后的求学包括中考、高考都会受阻,也无法享有医保,日后在就业等方面也将面临重重困难。
为解决小天的入户问题,2021年4月21日,小天的祖父母在公安干警的陪同下,来到上海市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提出可以通过变更监护权解决孩子上入户的问题,即由小天的祖父母担任小天的监护人。
区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认定,此案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即作出援助决定,并通过“快速办”通道,当日指派上海聚隆律师事务所余宏发律师承办此案。
本案难点在于,小天属于非婚生子,且丢失,父亲也已病逝,小天与其祖父母的身份关系该如何认定?小天的母亲是否在事实上无法履行监护,是否愿意放弃监护权?小孩的抚养权又该如何确认?
为查清案件事实,收集证据材料,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与援助律师一同前往崇明区公安分局户政科调查取证,收集了相关派出所从医院调取的小天出生医学证明、其父郑某的居民死亡证明以及派出所询问小天母亲是否愿意放弃监护的相关笔录等材料;后又前往小天祖父处,调取小天祖父与小天符合同一父系遗传特征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小天预防接种证及在幼儿园、小学的就读证明。
随后,援助律师代老两口撰写了变更监护权(抚养权)申请书,整理上述证据材料,提交至区人民法院。
虽然小天母亲此前已经同意由小天祖父母担任小天监护人,但其已在外地组建新的家庭且育有两个女儿,不便赴崇明参加庭审。为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援助律师向法院申请通过在线谈话方式与小天母亲确认案件相关事实,小天母亲表示同意。
2021年6月7日,崇明区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判决小天的监护人变更为小天的祖父母。
目前,小天的祖父母已顺利为小天申报入户。2021年6月28日,小天和祖父母送来“情系百姓办实事 为民解忧暖人心”的锦旗,表达了对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感谢。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来源:大众网·海报 于明效 上海
非婚生育的小孩依法享有跟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无入户人员登记上户按要求提供好、确认好小孩的抚养权等,是可以上入户的,不会让小孩成为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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