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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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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文档管理各种文件材料,便于工作利用,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1.档案馆在工作中形成并办理完毕的具有保留和备查作用的文件材料,必须整理立卷,统一保管。按规定向中心档案室归档的材料,应保留一份原件或复印件。

  2.每年初档案馆的工作人员负责将自己形成的上一年的文件材料按要求整理立卷。

  二、整理原则

  1.遵循文件形成的自然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

  2.分类:一般按时间(年度)一问题分类。

  3.排列:按形成时间顺序,结合事由进行排列。

  4.编目:立卷文件应依据分类和文件排列填写文件目录。目录内容包括:件号、责任人、文号、题名、日期、页数等项目。

  5.装盒:将立卷文件根据文件多少选择不同厚度档案盒装入盒内。

  6.形成档案后统一按年度编流水号。档案盒外(脊背)要写明年度、问题和件数,集中存放。

  三、利用

  工作人员可根据需要查阅利用档案。档案利用完毕管理人员必须按序放回原处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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