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进口韩国玛格丽米酒只要心相通清关
如果您需要进口或者准备进口韩国玛格丽米酒等,不明白进口韩国玛格丽米酒的相关流程、手续和费用,通常会上网搜索以便于了解,但是网上的信息往往过于片面,很多细节性的问题还是需要我跟您沟通。如果您有进口韩国玛格丽米酒或者需要,欢迎与我咨询!!!
联系人:张宇 手机: 15959279029 微信:zsy1269863313
Q Q:1269863313 邮箱:1269863313@q***
申报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
2、 利口酒质量检验检疫报告;
企业需将所对应的进口利口酒样酒由guo家商检总局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3、 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原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
4、 生产厂商《卫生许可证》原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
5、 生产厂商《葡萄酒生产工艺流程》原印件及译文(只需要简单的葡萄酒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示意,并加盖企业印章或负责人签署。);
6、 中文商标设计样张。
保留原正面标签显示的外文并在中文标签上必须有对应译文,且中文品名字体要大于外文品名字体。
样张必须是原样大小,可以是彩色打印件。
以上资料齐备后,通过当地商检局上报guo家商检局审核批准,发放“中文注册商标批准书”,1款酒对应一个商标。如果1款酒再申请一个商标,葡萄酒的中文名称不得相同。而如果申报的中文名称已有重复的,需要另外起名
进口洋酒到港后通关时间出现延误的原因大致有:
1. 单证提供不齐全、单证不符或单单不符
2. 海关对申报价格存在质疑
3. 客户缴纳税费时间
4. 货物海关查验时间
5. 其他不可抗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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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要求柴胡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修订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明确指出儿童禁用柴胡注射液。
据了解,近年来,国家药监局在多份说明书的修改中,都明示了儿童禁用一项。
参麦注射液
2018年4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决定对参麦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
明确提到:【禁忌】项应当包括:“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心脏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患者、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以及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
注射用赖氨匹林
2018年1月3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根据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决定对注射用赖氨匹林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适应症】【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儿童用药】等项进行修订。
【儿童用药】修改为:“16岁以下儿童慎用,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儿童用药后可能引起瑞氏综合征,参见【不良反应】”。
生脉注射液
2017年11月2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生脉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
明确提到:【禁忌】项应当包括:“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孕妇禁用”。【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对儿童、年老体弱者、高血压患者、心肺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临床用药监护”。
含可待因
2017年1月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含可待因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儿童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等项进行修订。
【禁忌症】增加以下内容:“12岁以下儿童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项下,应注明“12岁以下儿童禁用本品。对于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12—18岁儿童和青少年不宜使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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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
2、 利口酒质量检验检疫报告;
企业需将所对应的进口利口酒样酒由guo家商检总局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3、 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原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
4、 生产厂商《卫生许可证》原印件及译文(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
5、 生产厂商《葡萄酒生产工艺流程》原印件及译文(只需要简单的葡萄酒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示意,并加盖企业印章或负责人签署。);
6、 中文商标设计样张。
保留原正面标签显示的外文并在中文标签上必须有对应译文,且中文品名字体要大于外文品名字体。
样张必须是原样大小,可以是彩色打印件。
以上资料齐备后,通过当地商检局上报guo家商检局审核批准,发放“中文注册商标批准书”,1款酒对应一个商标。如果1款酒再申请一个商标,葡萄酒的中文名称不得相同。而如果申报的中文名称已有重复的,需要另外起名
进口洋酒到港后通关时间出现延误的原因大致有:
1. 单证提供不齐全、单证不符或单单不符
2. 海关对申报价格存在质疑
3. 客户缴纳税费时间
4. 货物海关查验时间
5. 其他不可抗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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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要求柴胡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修订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明确指出儿童禁用柴胡注射液。
据了解,近年来,国家药监局在多份说明书的修改中,都明示了儿童禁用一项。
参麦注射液
2018年4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决定对参麦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
明确提到:【禁忌】项应当包括:“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心脏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患者、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以及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
注射用赖氨匹林
2018年1月3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根据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决定对注射用赖氨匹林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适应症】【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儿童用药】等项进行修订。
【儿童用药】修改为:“16岁以下儿童慎用,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儿童用药后可能引起瑞氏综合征,参见【不良反应】”。
生脉注射液
2017年11月2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生脉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
明确提到:【禁忌】项应当包括:“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孕妇禁用”。【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对儿童、年老体弱者、高血压患者、心肺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临床用药监护”。
含可待因
2017年1月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含可待因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儿童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等项进行修订。
【禁忌症】增加以下内容:“12岁以下儿童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项下,应注明“12岁以下儿童禁用本品。对于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12—18岁儿童和青少年不宜使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