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港进口洗手液需要什么文件日用品广州黄埔港报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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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液/香皂/牙膏/沐浴露/手工皂/等日用品进口报关报检需要文件:
1 形式FP。(Commercial Invoice)
2 装箱单。(Packing list).
3 进口购销合同。(Contract).
4 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5 卫生证。(Certificate of hygiene).
6 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
7 成分分析报告。(Report of ysis).
8 包装生产日期证明。(Certificate of wine canned).
9 生产商产品检验合格证明。(Letter of Quality and Quantity).
10 生产商出具的无木质包装证明。(Certificate of No Wood).
11 如果包装有木质包装必须有“IPPC”标志。如无标志必须提供生产国熏蒸证明书。
12 原标签样张及清晰电子版。
洗手液/牙膏/肥皂/剂等日用品进口要办理哪些手续:
1、进口单位应提供进口洗手液类输出国(地区)产地正和卫生正明。
2、进口洗手液类(不包括免税进口洗手液类)应根据我国《洗手液标签通用标准》和有关
规定加贴中文标签。
3、口岸进口洗手液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监督检验合格的加贴“进口洗手液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签发卫生正书(正本、副本)。监督检验不合格的口。
4、海关凭对外贸易经济主管部门签发的进口货物许可正和口岸进口洗手液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签发的放行通知单并征税后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