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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海国际软包装及制袋技术展览会

区域:
上海 > 徐汇 > 漕宝路地铁口
类别:
展会策划
公司:
上海励纳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
上海励纳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已认证
欢迎参加“2020上海国际软包装及制袋技术展览会”将于2020年11月25-27日在上海光大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办,将继承和发扬往届展会高规格、大规模、专业化的特色,提高服务质量,扩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国内外厂商参展,同时也将更广泛地组织国内外专业观众参观。展会集结国内外企业参展,集中展示软包装设备、制袋设备、耗材及相关配套产品等领域,全面覆盖制袋厂、软包装厂、印刷/彩印包装厂、材料/及化商、技术设备厂、加工/贸易/代理、日用消费品、食品饮料、医药、日化/化工、物流/电商多行业终端应用,还邀请各大专院校、化工科研单位、相关行业协会、媒体、投资贸易机构人士参观。进一步突出专业性、性和国际化特色,采取展览、论坛、推介会等多种形式促进产业的合作、发展与共赢。本届展会的全面推广策略,更由中国辐射至亚太地区及全球专业买家,让展商更能有效开拓中国以至海外国际市场,加强与目标买家接洽的机会。励纳展览凭借在国际会展组织的丰富经验,整合产业资源,为企业提供一个国际化、专业化、高品质的交流、洽谈、交易与合作的佳平台。
【日程安排】
报到布展:2020年11月23-24日(9:00-21:00) 开幕时间:2020年11月25日(09:30-10:00)
展览时间:2020年11月25-27日(9:00-17:00) 闭幕时间:2020年11月27日(14:30-21:00)
【为何参展】
1、媒体营销:
通过在国内外百余家专业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的广告和软文
临近展期,将在全国性和华东地区主流媒体重点投放宣传广告
2、展会营销:
通过选择参加国内外较具规模和影响的展会和专业会议宣传展会并组织专业观众
3、数据营销:
通过组委会庞大的数据库系统,定期以群发电子邮件、短信、投递展前快讯、邀请函、参观券等
临近展期,将对有决策能力及可提供决策参考尤其有采购能力的专业观众加大点对点的人工呼呼叫投入
4、整合营销:
充分利用的观众资源、媒体资源以及全产业链的专家资源,全方位整合,可为参展商度身定制专属的品牌重塑宣传推广策略和服务方案
5、新媒体营销:
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的、专业的、不间断的提供新行业动向、市场信息、采购招标信息、展商的推广信息、协会的通知信息等,并实现移动互联网在线阅读
6、展商自助营销:
为参展商开发网络版电子邀请函模板,需要时,展商工作人员只需简单的上传图片和宣传文字,即可重复发送邀请客户,并提醒客户随时关注你的产品信息和展位信息
7、智能创新服务:
为提高观展效率和现场服务水平,展会现场特别提供手机扫描二维码服务,以便观众和展商随时了解展会现场活动、论坛信息和展商活动信息
8、展商扩邀尊享服务:
对于参展商提前提供的特邀客户,提供菜单化的免费定制尊享服务,参展商邀请客户可以全程享受贵宾服务区的VIP待遇
【为何参观】
广泛了解市场信息
寻找、采购新产品
维护与现有供应商关系
寻找新合作伙伴及供应商
参加论坛及研讨会,了解新行业动态
我们,是您全方位、快速了解整个行业现状的平台
除传统的展会模式外,主办方精心策划20余场会议及活动,包括高端论坛、专业研讨会、展商技术交流会、研发联盟招募、买家采购会等,共吸引2,500余名听众及参与者,收到如潮好评。
【买家分析】
专业领域的团体买家及目标客户、科研院校的专家学者等,这些高质量的专业观众群体带给展会更多的市场需求、前沿的科研结果以及更多潜在的商业机会。邀请本土及全球全行业用户企业参与,包括:
国家及各地方主管部门领导、大型企事业、机关单位、行业组织等相关单位;
高端买家行业覆盖:制袋厂、软包装厂、印刷/彩印包装厂、材料/及化商、技术设备厂、加工/贸易/代理、日用消费品、食品饮料、医药、日化/化工、物流/电商等应用领域;
【参展范围】
软包装制袋基材、软包装材料、制品等;
制袋技术设备、自动化制袋包装技术设备等;
软包装机械设备:制膜设备(吹膜机,挤出设备,流延设备, 镀铝设备)、印刷设备、复合设备、分切复卷设备(分切机、复卷机),各种制袋设备和其他设备(品检机及检测设备,合掌机、喷码机,烫金机,回收利用及其他环保设备)等;
原料及化工产品类:薄膜、软包装用纸、油墨、粒子、粘合剂、铝箔、切片等;
设备零配件:相关控制系统、配套设备及部件、仪器、电晕处理设备、静电设备、张力控制系统、电子纠编系统、在线检测系统、膜头、螺杆、导辊、压辊等;
【参展程序】
1.联系主办单位索取展会详细资料及新平面图挑选\预定展位。
2.填写展位申请表、加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大会组委会。
3.在申请展位三个工作日内将参展费用全款电汇或交至组委会,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否则主办单位将视其放弃参展,不再保留展位。
4.参展商不得将展位转让、转租他人,否则主办单位有权收回展位,展位费不予退还。
5.主办单位收到《参展申请表》和展台全款费用后,将发票及《参展商手册》一并寄给参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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